如何理解中国历史上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的得失?
中国古典的分封制、秦式郡县制、中央集权制和联邦制是中国历史上“国家”管理权分配的四种基本模式,其中联邦制是上世纪初以联省自治的名义短暂出现,并未得到真正实践的新模式。
古典分封制
如图1所示。
古代没有民族和国家的概念,最高族长和共有人拥有土地分配权(主要靠血缘关系)。分配后归个人所有,独立管理,只是纳贡,就像供奉神一样,这在各民族、各地方的历史上都很普遍。
图中人物使用不同的名称和颜色,表示这种独立性和土地、管理权的属性;虚线表示与共有人(分配权所有人)的关系是一种非契约性、非强制性甚至是人身关系,如血缘、亲属、奖励、赠与等。这也表明,由于共有人的天然保守性和局部独立性,这种模式将难以控制并趋于崩溃。
分封制因为历史的发展,世界共主地位的削弱,缺乏尊重,无法继续下去。自然要有新的分权方式。战国功臣之一的秦,之所以取得历史霸主地位,是因为在中国有很多创新的手段,其中之一就是在中国率先实行郡县制。
图中地方二级权力体用单个文字和颜色表示,与中央权力中枢——皇帝一致。两者用实线和粗线联系起来,表示一种强制的、刚性的关系。因为地方官员完全由皇帝任命,他们甚至与当地没有血缘、出身或经济关系。秦始皇时代,没有制度化的平民群体。
从掌握权力资源的个人和群体来看,秦朝的制度更像是一个极不稳定、上下颠倒的金字塔,难怪“第二个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