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死:幕后黑手。观察者。摘要

《王之死:大历史背后小人物的命运》是一部充满情感、有血有肉、冷酷直白的现实案例,通过地方志、官绅笔记、传奇故事等内容,生动地描述了明清之际中国农村的恶劣生存状况。②全书分为三部分,前面是第一部分,第1-4章是第二部分,阐述了人民的疾苦,农民的辛苦劳作和地租的缴纳,以及土豪与政府的矛盾斗争。第三部分包括第五章和结语,即王之死。第一部分《边疆》主要陈述了写作本书所用的材料。第一类资料是冯克深1673年编的《郯城县志》。冯曾做过知县,但只做了两年,就因在县内御驿站处理马匹和财力不善而被革职。"他贫困地呆在郯城,靠当地士绅的施舍和写作挣来的钱生活。"(第22页).也许是因为在郯城的苦闷经历,他非常坦率地写下了这一带的不幸遭遇,居民的贫困,地方士绅解困的无能。第二类资料是知县黄在1690《福慧全书》中整理的关于县官生涯的个人记忆和官方忠告。”黄是一个异常敏锐的观察者,他注意细节,并对准确性有所怀疑:当他写官方建议时,他通常会写下特定事件发生的正确时间或日期(农历)...完全正确”(P17)。第三种材料是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他是小说界的领袖人物,前两种材料在兴趣上是完全不同的。冯和黄主要关注人的愤怒和不幸的领域,但很少关注其他精神领域,如孤独、性和梦,而《聊斋》对这些领域非常着迷,从而弥补了冯和的失误。此外,作者还在前沿提出了蒙太奇③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 * *有四章。第一章:观察者。也就是说,冯克深、黄、蒲松龄,带着复杂而沉重的感情,洞察一切众生,并与他们一起记录所见所闻。首先指出17世纪,郯城不吉利,天灾人祸接踵而至。比如满洲兵屠杀掠夺,土匪杀戮蹂躏。蝗虫的吞噬,持续的干旱,地震的爆发,等等。郯城人民濒临灭绝,到处挨饿,甚至出现“食夫食兄食妻,延年益寿”的现象。由于一系列不幸的打击,民众对儒家思想的顺从发生了动摇,精神极度颓废。家庭暴力和自杀案件随处可见。黄指出“家与父忽然成敌,邻与亲,可旺矣。”吊在梁上,天天不闻,时不时把脖子扔河里”(P30)。

第二章土地。介绍了郯城农民的辛勤劳动,完粮纳税的情况,以及政府巧为民名,刮地三尺。而房东千方百计隐瞒真相,避税。有些房东甚至利用“全能制”来接受他人的纳税责任,以此来获得威望和忠实的追随者。结果,农民在沐风土地上的辛劳,吃喝,是无止境的和空虚的。

第三章寡妇。本章主要介绍寡妇生活的困惑和沉重的压力。根据《大清律》“夫(女)之再嫁,夫之财产及原聘礼,而听前夫之家”(p88)。政府的初衷是让寡妇永远不要忘记死去的丈夫,但实际上却让寡妇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如果再嫁,就违背了政府倡导的贞节观念,很多人会给再婚寡妇一个白眼。如果她们不应该结婚,她们往往会受到丈夫近亲的威胁,被迫再婚,以便觊觎寡妇的财产。在这一章中,作者对一个令人发指的可怕案件进行了精辟的描述。彭丽媛的丈夫陈泰格姆(Chen Taiframe)早逝,独自带着年幼的儿子陈莲(Chen Lian)生活。陈莲在一所私立学校学习。她丈夫的堂兄弟、陈国连和陈对彭的财产觊觎已久。于是他不择手段地逼迫彭复婚。比如牵走彭的牛,甚至干脆闯进彭的家企图把他赶走。然而倔强执着的彭家发誓不再复婚,但女魔头陈三兄弟仍不死心,想出了毒计:杀死陈莲。因为大清律中有一条规定;“女子夫死无子守志,必分夫分,必依宗主择赵穆之嗣。”像陈这样的人理所当然地认为,陈莲死后,陈氏兄弟可以名正言顺地继承彭的财产。如何杀死陈莲,得到最小的惩罚?陈突然恍然大悟,有了另一个想法。陈的父亲,被满族人杀害,他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于是他编造了一个神话,诬陷陈莲的父亲杀了他。他想为父亲报仇,杀了陈莲。因为《大清律》中有一条规定“祖父母、祖母如被人所杀,后人善杀行凶者,杖六十;它的直接杀手,不管。”陈认为儿子为父报仇,政府应该从宽处理。他的计划看起来天衣无缝,但实际上漏洞百出。首先,他没有证据证明陈莲的父亲杀了他的父亲;其次,你27年的复仇已经完全过了法定追诉期;第三,法律规定可以报复仇人,但不能报复儿子。最后,一个知县因为“打死了肖红的一个亲戚”而被判处绞刑。也许这样的悲剧在社会上屡见不鲜,但心里总有一个疑问挥之不去;是什么让他如此残忍暴虐,良心泯灭,对家人毫不同情?或许是人的贪婪本性;也许是专制制度的暴力和病态本质。制度的暴政往往造成人民的暴政,制度的病态往往造成人民的病态。“如果你在世界上很好,你会很尴尬的。”“社会环境把个人的智力自由压缩在很小的限度内,人们的诚实正直只能长成灌木,而不能形成丛林。”也许是人太多的不幸和贫穷。太多的不幸和贫穷,往往造就了心智畸形的人,也往往滋生出轻率、不计后果和突发的、非理性的、难以处理的暴力行为。儒家所提倡的等级制度在中国似乎能起到鼓舞作用,但儒家所提倡的仁义诚信却没能在中国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第四章:奋斗。这一章讲的是桀骜不驯的英雄和政府之间的冲突。书中描写了王三在郯城的财大气粗和他的私家,是一个典型的“贼”。平日里,王三父子盛气凌人,人们对他们另眼相看。而李东真这个刁民农民,只是因为土地问题和他起了冲突,骂他是土匪。王三恼羞成怒,派人刺杀李东真和他的三个儿子。最终,黄之县历经波折,终于有惊无险地将王家缉拿归案。

第三部分:包括第五章:私奔的女人和结论:审判。首先,作者根据史料列举了一些贞洁豪迈的女性。然而,社会是一个万花筒,五彩缤纷。不是每个女人都想成为贤惠的女人。王就是其中之一。王不堪生活之苦,与一男子私奔,最后被丈夫任活活勒死。

下面我想从宏观角度阐述一下我对这本书的一些粗浅看法;

首先,作者构思巧妙。像一个才华横溢的摄影师,他要用蒙太奇和新奇的想象力,把一些无足轻重的素材拍成一幅悲伤而真实的画面,让整个古县城活灵活现,栩栩如生。随着镜头的推移,视野逐渐清晰具体:从明末清初,到郯城百姓的生活状况,再到王之死,就像是一系列的层次。从而体验作者对语言和文章结构的高超掌握能力。

其次,这本书把文学性和历史结合起来,相得益彰,把文史融为一炉,使之处于恰当的“黄金分割”。如果是小说,有大量史料可以依托,而且口若悬河;说是学术专著,却如此引人入胜,扣人心弦。在某种程度上,他继承了司马迁写史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