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著名的律师
引言民国第一位女博士、第一位女律师、第一位女杀手、第一位地方法院女院长、第一位非官方女外交使节、第一位省级女政务官,曾任司法厅和检察院两个部门的处长,还参与了民国法律草案的起草...很难想象,既然这些头衔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她就是郑毓秀。但是为什么这样一个传说中的女人现在已经很少听说了呢?她真的有传说中那么光鲜亮丽,完美无瑕吗?这些看似已经成为舆论的评价还有待研究和讨论吗?只有史料才是最可信的见证。很多时候,如果我们仔细研究史料,就会发现与道听途说完全相反的历史真相。所以这一次,让我们通过那些被埋没的史料,一步步揭开名存实亡的郑毓秀的真面目。年轻,新鲜而有生气,敢爱敢恨,敢作敢为,“玫瑰女人”投身于革命事业。郑毓秀出生在一个传统的宦官家庭,但她并不守旧、刻板。相反,她从小就很叛逆,很叛逆。五六岁的时候,她坚决不缠足,反对家里的包办婚姻。65,438+03岁的时候,她写了一封信,要求退婚。16岁,她加入了中国联赛。不得不说,作为一个少女,她性格如此出众,敢于反抗封建传统,在这样的年纪热衷于革命事业。她的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小英雄。离开郑毓秀后,她回到中国从事革命事业。在辛亥革命期间,郑毓秀的主要任务是运输炸药和枪支。当时严查违禁品。作为一名女性,运送军火不容易被察觉,并且凭借自己的机智和勇气,多次成功运送军火,为自己赢得了“炸弹女”的美誉。在徐永昌的《徐永昌回忆录》中写道:“当时汪精卫、黄密谋炸毁摄政王用的炸弹,也是郑子晋带进京的。郑曾经把炸弹放在火车座位下的暖气管旁边,但是气管突然漏气了。她担心公共汽车上的机械师会来修理蒸汽管。如果是随便翻的,那就是失败。”走私军火,必须有非凡的勇气,郑毓秀是有血性和胆气的,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对革命事业的成功不顾一切,冒着生命危险,近乎天真的愤慨。通过史料走近真相,郑毓秀的真面目名存实亡。然而,如果我们的文章只写到这里,郑毓秀作为一个女英雄的形象和一个革命者的称号是毫无疑问的。可惜就是这些虚假的名字和头衔害了她,把她从一个侠义勇敢的女人变成了一个虚假的功利主义者!翻一翻被埋没的史料,才突然发现假名字下的真面目是如此不堪。让我们以史料为依据,对郑毓秀的“中国第一女刺客”、“中国第一女博士”、“中国第一女律师”、“司法厅、检察院两个部门的主任”等头衔进行深入研究,以接近真相,揭露名存实亡的丑恶。中国第一女刺客?民间传言被夸大了。事实上,没有强有力的史料证明郑毓秀暗杀了谁,她在暗杀中扮演的角色不得而知。事实上,大家在工作间谈论的著名的玫瑰枝事件在民间传言和郑毓秀的自传中被夸大了。她在回忆录中描述,她带领一群人在巴黎包围了陆征祥,并折断了花园里的玫瑰,伪装成枪支,成功阻止了她签署《凡尔赛条约》。在这个故事中,郑毓秀满足了大家对侠客智慧和勇气的期待,但根据直接参与巴黎和会的顾维钧的回忆录,事实并非如此。在顾维钧的描述中,陆征祥没有被学生围困。当时,陆征祥一直在自己的住处休养,没有外出。同行的外交官岳前来交换意见,离开了,但两三分钟后又回来,说他在花园里遭到袭击,数百名中国留学生和华侨商人围住他,要求代表团不要签合同。在巴黎和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中国代表顾维钧,直接参与了巴黎和会重要人物顾维钧回忆录的撰写。我们可以知道,当时确实有女学生持枪威胁外交官,但这远远谈不上暗杀,更谈不上暗杀陆征祥。换句话说,郑毓秀“中国第一女刺客”的称号实际上是一个民间谣言,是被夸大了的。中国第一位女博士?毕业论文被别人代笔,学术品格缺失?1914年,郑毓秀去了索邦大学学习法律,并最终获得了博士学位。她是中国第一个女法学博士,第一次开风气。她呼吁那些被传统束缚的女性走出闺房,勇于追求。郑毓秀有“中国第一女博士”的称号。但是,我们再来看看“中国第一女博士”这个头衔的背后。有传言称,郑毓秀的毕业论文是她的密友王宠惠写的,但这一传言似乎并非空穴来风。胡适的日记中有这样的记载:“高博士、梁丑()、陈专、赵松南、夏奇峰都参加了。她不能回答所有的问题。每次被问到,她都能说:从中国的角度来说,不是吗?后来在场的法国人都笑得逃了出来,中国人都羞得满头大汗。这篇论文是梁畴写的,谢东发把它翻译成了法语胡适说郑毓秀:“这个阶级的女人太不爱惜她们的脸了!“他甚至拒绝与郑毓秀有任何联系。郑毓秀前法国秘书凌·韩琦应该在代笔案中有发言权。据他回忆,“郑毓秀获得了巴黎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其实她的法语很差,博士论文是王宠惠写的,然后由法国驻华使馆秘书谢东发翻译成法语。”在博士从中国毕业的时候,凌还没有到法国,但他给做过法语秘书,所以他应该知道她的法语水平和一些细节,而且胡适在口述中明确提到,他提到了几个中国学生的名字,他们在郑毓秀亲自参加了博士考试,的博士论文是王宠惠代笔的,应该不是影射。一篇博士论文,不依靠自己的真才实学,试图巧用他人之手蒙混过关,不仅是学术品格的丧失,更是行为准则的疏漏。此时,我们已经看不到那个无辜的小女人,只留下一个虚伪的、没有道德底线的、灰溜溜的小人。但这还没有结束。相反,这只是开始,她后半生黑暗的开始。中国第一位女律师?但他在利益与义之间毫不犹豫的选择利益,律师职业道德的缺失?郑毓秀在巴黎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开始了她的律师生涯。作为女性先锋,她专注于在诉讼中代表女性,为女性争取权利。然而,作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郑毓秀并不十分配得上这个称号。上任一段时间后,她因“玩忽职守”被上海律师协会开除。为什么?这里举个例子,大家看完都会有自己的看法。1928年,林语堂为开明书店撰写的《开明英语读本》被世界书店出版的《标准英语读本》抄袭侵权后,两家书店展开了一场笔墨官司。世界书店财大气粗,花了很多钱雇佣郑毓秀和郑毓秀。相反,他们将明凯书店告上法庭,指控林语堂和明凯书店剽窃,诽谤世界书店和《标准英语读本》的作者。而且法官无视事实,在庭审中明显偏袒世界书店。在道德和金钱利益之间,她选择了利益。此时,她已经完全失去了初心。审判办和检察院办两个部门的主任?但是知法犯法,诈骗的财富达到百万?1932年,她被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委员高友堂弹劾,说她卸任后与上海特别行政区主席杨兆赞勾结,贪婪违法。高友堂弹劾郑毓秀:“起初白容易黑,后来无中生有。”如果不能进行民事拘留,就会受到假拘留的威胁。刑事案件不问真假,有控告就以拘留相威胁。都是骗钱或者胁迫和解的工具。据说他们骗的钱达到了几百万元...同样是纪录片,法院有‘医生打电话来了,检方很震惊’的传言。这几年来,上海人民被郑毓秀的恶势力摧残,自杀的人都很沮丧。社会的道德沦丧,朝廷的耻辱,都是郑毓秀杨兆岱等人造成的。”“王医生的电话让我震惊。“郑毓秀沉溺于权贵的欲望之海,抛弃了纯粹的自我,不断降低人类标准的底线,最终犯下了面目全非的错误,没有好下场。她的心总是肮脏的。综上所述,自暴自弃者不可有信仰,自暴自弃者不可兼得。”她曾经有那么多光环,却只是一个劣迹累累的小丑。那么多“中国第一”最后都被她自己染黑了,表面光鲜亮丽,内心却是颓废的。”“没有宝藏,却毁了。了解真实的郑毓秀让我感觉很不舒服:这就像去蛋糕店买了一个我觉得很好吃的漂亮蛋糕,回家打开才发现已经被老鼠咬了,老鼠还在蛋糕上爬。她的堕落是她的选择。是她选择了用虚假代替真实,用贪婪和权力代替节操,她选择了沉沦而不是坚守。但她堕落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她自己的性格决定了她的结果。她高调,喜欢追名逐利,过惯了奢华的生活,爱慕虚荣,追求名利,权力野心令人恐惧。作为一个革命者,郑毓秀没有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意识。作为一名博士生,她没有坚持自己的学术品格。作为律师,她没有遵守律师的职业道德。作为行政长官,她没有为人民服务,而是腐化和伤害人民。她失去了信仰,失去了追求,失去了底线,最后,失去了人格。1.所以,一个人内心要有坚持,要有追求。不要忘记你的主动性和信心。正如卡夫卡所说,“一个人要想活着,就要对自己的眼睛有信仰。相信什么?我相信一切事物与所有时代都有合理的内在联系,生命作为一个整体将永远继续下去。相信最近的事和最远的事。”2.再者,通过研究郑毓秀名存实亡的真面目,我们再一次深切地感到,“”如果不被验证就是假的。“传说头衔这些虚名,不可轻信,更不要以此作为评判人的标准,毕竟话这种东西,三人成虎,很多时候,越是人知道一些事情,就越让人觉得它确有其事,但往往它离真相就越远。面对谣言,尤其是看似真实的谣言,更要谨慎。只有从事实出发,以一些基本的常识和道理为原则,不带太多的个人感情和倾向,才能检验一件事,得出接近真相的判断。这个所谓的谣言止于智者!3.古罗马帝国皇帝凯尔·奥勒写的《人生哲学沉思录》中有一段话:“任何迫使你违背诺言,放弃荣誉,使你憎恨和怀疑,或者诅咒任何人,让你扮演一个伪君子,引诱你去追求需要被墙壁隐藏的快乐的事情,你都不应该认为它对你有益。“这段话用在这里很合适。郑毓秀固执地认为,她对虚荣的追求和对浮华的执着是她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殊不知,虚名只会让她沉沦,违背了对最朴素的价值观和基本道德标准的追求,是对她人格的一种伤害而非祝福!今天,不管有过多少头衔,也不管这个头衔是否名副其实,郑毓秀已经走完了她的一生。而我们,所有读到这篇文章的读者,依然在人生的大海中航行。在这波涛汹涌、暗流涌动的大海中,我们需要时刻修正航向。只有这样,生命之舟才能走出一条纯粹而简单的航线。无论走到哪一个阶段,回头看都问心无愧,无怨无悔。在这里,我想用禅修中的这段话来鼓励你!参考资料:徐永昌回忆录,徐永昌,胡适日记全编,胡适,高友堂在郑毓秀弹劾杨兆赞的原文,高友堂,民国律师惩戒制度与实践——以律师惩戒为中心,李彦成,超越自传的,,郑毓秀,我是杨妃。辛苦了,喜欢的朋友,请喜欢并关注,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