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是什么级别?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都是省部级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主席和副主席基本都是退居二线的省部级官员,也有少数副部级官员。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增补副委员长和部分委员。专门委员会也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一些非全国人大代表的专家担任兼职或专职顾问。

NPC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免。主席和副主席基本都是退居二线的省部级官员,也有少数副部级官员。

NPC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委员会包括:法律事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