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行什么时候全面执行限购政策?
法拍卖行执行限购政策。
最高法网站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不动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自6月5438+10月1日起施行。
具体规定如下:
1.人民法院组织不动产司法拍卖时,发布的拍卖公告注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加拍卖的,应当承诺具有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2.人民法院应当在房地产交易司法拍卖结束后、向买受人发出交易裁定书前,对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加拍卖之日起至交易裁定书发出之日止具有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买受人不符合持续购房资格条件,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买受人发布拍卖裁定。
3.买受人虚构资格参加不动产司法拍卖且拍卖完成,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反公序良俗为由主张拍卖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人民法院对流拍等无法正常处分的不动产进行司法拍卖,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房屋清偿债务的,不予支持。
5.在人民法院组织的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除前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组织不动产司法拍卖的其他事项,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上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7.人民法院组织审判活动销售房地产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8.本规定自1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人民法院组织的不动产司法拍卖,受不动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也就是说,“不限购合法拍卖行”将成为历史。事实上,今年以来,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厦门等多个城市因城市政策将法国拍卖行纳入限购范围。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楼市调控的深入,买房的名额越来越紧张。以前很容易绕过限购政策,这就成了限购政策的漏洞。依法拍卖限购令的全面实施将有助于后续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规范房屋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