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占据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7部分组成,65,438+0,260条,部分为总则、财产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

民法典的颁布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我国法治建设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是一部基础扎实、预期稳定、长远受益的基本法。它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人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这部直接以人民命名的民法典,以民事权利体系为基本框架,进一步完善民事权利种类,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规范公权,保障私权”,为保护人民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体现了人民利益,反映了人民意愿,维护了人民权益,促进了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是人民权利的宣示和保障。

民法典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民法典对主体制度、产权制度、合同制度作出系统规定,确立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市场准入、财产所有权和使用、市场交易规则,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法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恪守信用。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公序良俗。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民事纠纷应当依法处理;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俗,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