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亲子鉴定方法上揭秘历史如何通过血滴辨认亲人?
古代亲子鉴定法:论如何通过滴血来认亲?
亲子关系的确定,在古代科技不发达的情况下,是一个难题。这两个例子都是通过尝试观察父母对子女的真实感受来解决的,可以说是一种信息核对方法。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出现了一种更有价值的方法——落骨试验。古代有两种“滴血认亲”的方法:一种叫滴骨法,一种叫合血法。早在三国时期就有以摔骨为例的记载。指的是把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看是否渗透。如果可以,说明父母子女兄弟之间的血缘关系。合血法,出现于明代,是指将两个人的血滴入一个器皿中,看双方活着时是否凝固。如果固化了,说明有亲子关系。
犹太教的所罗门王以破案闻名。据记载,两个妓女争论说一个男孩是她们自己的。僵持不下的时候,所罗门下令杀了孩子,其他人都不要了。这时,一个女人哭着告别,杀了孩子,离开了他。她想自己死去,所以所罗门把孩子给了她。因为真正爱这个男孩的人不忍心拆散他的儿子。在中国,也有类似的记载。北魏时,李冲在扬州做法官,郡民苟泰的儿子在3岁时走失。后来在赵家找到了,但苟和赵都说儿子是自己家的,两人都有邻居的证明。县里解决不了这个案子。高级法官李冲用了一个诡计。他把两个“父亲”关在儿子身边好几天,然后突然问狱史告诉他们,“小儿子已经突发疾病去世了。去参加葬礼。”若泰一听,悲痛欲绝;赵只是叹了口气,并没有感到疼痛。于是把孩子还给了苟太,赵磕头赎罪。
纪晓岚的《圣经》里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山西商人,把家里所有的财产都托付给弟弟,自己出去做生意。他在外生活,结婚生子。10年后,妻子病逝,他带着儿子回到山西老家。商人的哥哥怕他回来索要财产,就说哥哥带的孩子是别人收养的,所以他没有继承权,不能继承财产。于是,两兄弟起了争执,打起了官司。审理这个案件的法官是个昏庸的人。他没有仔细询问商人儿子的详细情况,而是照搬古人的制度,用“放血认亲”的方法来验证父子血缘关系。结果父子俩的血匹配了,于是知府打了商人的哥哥,把他踢出去。商人的哥哥不相信验血的结果。他的血液是用自己儿子的刺血检验的,但是血液不匹配。基于此,他上诉称,让县长放血来验证其兄弟与儿子的父子关系是不公平的。滴骨试验的方法是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如果血液能渗透到骨头里,就断定活人和死人有血源关系,否则没有血源。《岳薇草堂笔记》是三国时吴国人谢承写的一篇文章,记载了一起将长兄尸骨据为己有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