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镇的历史沿革

据《长兴乡志》记载,宣彤二年(1910),长兴属宝山县管辖。民国二十六年(1937)九月,长兴属上海特别市东北区。抗战胜利后,长兴回到宝山县。1959年9月,长兴划归上海商二局。1961年11月,长兴还属宝山县(区)管辖。2005年7月起,长兴乡划归崇明县管辖。2009年6月撤乡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