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阶级的历史发展作用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虽然农民是人数最多的社会群体,但由于这一群体的内部差异和分散性,我们不能简单地根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把他们作为一个整体来作阶级决定。毛泽东在《中国社会阶级的分析》一文中没有采用“农民阶级”的概念,而是把中国农民分为“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和“流浪无产者”。农民被视为一个整体阶级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从65438年6月到0949年6月,毛泽东不仅在未来国家政权和政治制度的设计中使用了“农民阶级”这一概念,而且提出“工农联盟”是这一制度的基础。之后“工农联盟”的提法,都是把农民作为与工人阶级结盟的独立阶级。
根据毛泽东对新中国国家政权和政治制度的设计构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国家政权的领导下,在农村逐渐形成了同质的农民阶级。1950年8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将农村居民划分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工人(包括雇农)”等阶级成分和政治身份,成为确立其经济政治地位的主要依据。在此基础上,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地主阶级的土地被没收,被迫参加劳动,逐渐成为农民阶级的一员;其他没有土地等生产资料的贫农和雇农也得到土地等生产资料。然而,在当时农民已经普遍拥有土地的情况下,一些农民在农村出售土地。毛泽东曾经指出:“现在农民出售土地,这是不好的。法律没有禁止,但我们必须做这项工作。阻止农民卖地。解决办法是合作社。”由此展开的合作化运动,不仅阻止了在土改中分到土地而又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农民借高利贷甚至再次典当出售自己的土地,而且维护了农民和居民平分农村土地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成立到1956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此外,这一时期形成的以户籍为基础的户籍管理、就业制度、粮食购销制度、交通运输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不仅正式确立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也形成了农村农民阶层的同质阶层结构。
1958人民公社运动后,农村的主要生产资料如土地,进一步变为以“三级全队”为基础的所有制形式。这种农村居民共同占有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进一步固化了中国农村同质农民阶级的阶级结构。虽然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农村的地主富农被剥夺了政权,甚至被控制了,但是从当时的法律和制度上来说,他们从来没有被剥夺过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他们不仅可以参加集体劳动,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口粮和劳动报酬。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来看,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农村的地主富农实际上属于农民阶级的范畴。即使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否定他们对集体土地的共同占有和使用权,而是把承包的土地与其他农民共同占有,为他们重新界定成分。
回顾这段历史,不难看出,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中国农村已经普遍演变为单一的农民阶级,在阶级结构高度同质的农村继续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多半是一个阶级内部的无意义的斗争。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叫停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从中国农村的实际出发,充分显示了其必要性和现实性。
第二,分化的出现并没有改变农民阶层的存在和地位。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对中国来说,也可以说是一场革命。它不仅改变了计划经济的旧体制,建立了市场经济的新体制,而且引起了社会阶级关系的巨大变化。特别是在农村地区,高度同质的农民阶级内部出现了巨大的分化。
阶级的存在是由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决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变化总是带来阶级内部结构和阶级关系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阶层的分化正是由于农村生产方式的变化。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改变了以往“拴”和“大胡龙”的生产方式,为农民阶级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向非农产业转移提供了动力。同时,国家不仅解除了农村人口自由流动的禁令,而且鼓励和倡导农民从事非农产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为农民阶层的“非农化”注入了动力。从农民阶层分化的轨迹来看,首先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大量农民进入乡镇企业打工。这种“背井离乡”的方式在缓解城市人口压力的同时,也滋生了农民的阶层分化。此后,“离乡背井”,不仅大量农民进城打工,还有一部分进城建立实体经济,这为农民阶层的分化带来了更广阔的空间,也提供了现实路径。
在那些背井离乡的农民中,有少数人不仅在城市里找到了稳定的工作,而且经过多年的努力和积累,拥有了房产。按照很多城市的政策是买一定价格的房子就可以把自己和主要家庭成员换成城市户口,他们在放弃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同时,成为了城市居民,脱离了农民阶层。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中国有4000万农民失去了土地,而这些失去了基本生活保障的农民大多在城市生活,靠打工谋生。虽然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还是农民,但作为失去土地的农民,无论是从马克思主义对阶级的定义,还是根据现代一些学者对阶级概念的解读,他们都不可能还是农民阶级。而且1977以来高考制度的恢复和中高等教育的发展,促使农村这个巨大的人力资源池不断为城镇化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很多农民子女考上大学、中专后,通过“身份转换”,把继承法改成了农民阶级。正是市场驱动、社会流动、失地变化、教育驱动的行动导致了中国农民阶层的分化,其中一部分已经脱离了农民阶层。这种分化直接推动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国城镇人口比例在1978年只有18%,2009年上升到46.6%,几乎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从1949到1978,年均涨幅不到0.2个百分点。
但是,目前中国仍然是一个农村人口和农民阶级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包括那些“背井离乡”、往来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虽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亿万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没有把他们归为“工人阶级”。因为农民工不仅拥有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还拥有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在这方面,今天中国的农民工明显不同于传统或现代意义上的工人阶级。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大量农民工返乡,让我们进一步看到,就农民工个体而言,随时都有可能回到农村,回到农民。就农民工而言,虽然他们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但无论是收入水平还是生活方式,都与城市居民有着明显的差异,仍然无法断绝他们对农民阶层的归属感。但从发展趋势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最终会脱离农民阶层,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无法再回到农村从事农业劳动。因此,推进城乡户籍制度和农村现行土地制度改革,使大量农民工融入城市,最终转化为工人阶级,应该是中国的一项重要任务。
城市化作为社会发展的趋势,并不单纯是农村人口大量进入城市和农民阶层的分化,更重要的是农村人口在生产、生活方式和观念上与城市的趋同。城市化越发展,城乡界限越模糊,农民阶级的概念越难把握。但如果考察社会中每个人与生产资料或生产要素的关系,根据他们如何生产、如何生产来分析,就可以区分出当今中国谁应该属于农民阶级,而这种经济关系和生产方式实际上直接决定了人们的政治态度。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虽然中国的农民阶层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分化,其中一部分是从以前的农民阶层分化出来的,而且这种分化还在继续,但是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农民应该还是属于农民阶层的范畴。当然,今天的农民阶层已经告别了改革开放前高度同质化的时代,内部分化已经显现。从社会阶级划分的理论和标准来看,可以划分不同的阶级,甚至这些阶级在经济和政治地位上的差距也有些悬殊。但是他们仍然作为一个完整的农民阶级存在,工农联盟不仅是我们国际政治制度的基础,也是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