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行政区划
元朝的行政区划和宋朝一样。
明初,福清分为东、西、南、北四角。正统七年(1442),南隅分为南上隅和南隅。成化十八年(1482),北隅分为北隅和北隅。嘉靖十一年(1532)还是6角图,36里,15杜,112图。平潭境内分属于南上角、北角、北二角和西角。
清雍正八年(1730),福清县迁至平潭,辖侯军区、大墩区、坑北区、浦秀区、酒店区、斗门区、庄上区、王奥区、南澳区、魏奋区、北海区、高坪区和9个岛(东东、小东)
民国元年(1912)至民国元年(14),沿袭大清制度,划分为21区域。
民国二十三年(1934),1年3月设立区公所,改组嘉宝,任命为嘉宝都督。民国二十五年(1936)五月,平潭县设区公所,* *设三区公所。管辖范围与民国时期的区公所大致相同(1926)。区办事处成立已久;二区办事处设东昆,27年迁至西校区(1938)。三个区域部门设立了Suao。
民国26年(1937),5438年6月+10月实行政教合一,平潭县第三区共设24个联保处。一区辖郯城、东澳、北苑(刘水)、福田(大富)、东东、大中、君山、东厦、王筝9个联保区。第二区管辖湖南、北厝、西海、魏奋、仙霞、敖东、唐曹等七个联保区。第三区辖龙泉、玉堂、党前、沙峰、鱼库、苏澳、鱼头、双联等8个联保区。
民国二十八年(1939)九月,国民政府颁布《县各级组织大纲》,改组嘉宝,取消联保,在平潭县设立15乡支。
民国31 (1942)年8月,平潭撤销区域部,将15乡改为10两个镇:潭城镇、苏澳镇、爱群乡、同仁乡、塘草乡、屿头乡、中正乡、中山乡、龙泉乡、潭南乡。将原15乡(镇)设立的平沙乡、中正乡、东岙乡合并,组建中正乡;三民乡和新民乡合并组成苏澳镇。
民国32年(1943) 10,平潭县改为2镇5乡89保,潭东乡、屿头乡、爱群乡、同仁乡、塘草乡撤销,分别并入潭城镇、苏澳镇、龙泉乡、复兴乡、潭南乡。
民国三十三年(1944)七月,平潭县更名为郯城、苏澳、潭东、潭南、复兴、龙泉、爱群、中山、中正、东窑、屿头、唐曹12乡、91保。36年增加到92保险。
民国38年(1949),平潭人民游击支队于5月6日攻占平潭县,6月3日经中国* * *产党福建中央工作委员会批准,成立平潭县人民政府,下设潭南区、龙泉乡、军山乡、刘水乡、屿头乡、大联乡、苏澳乡、潭城镇等。7月2日,游击队撤出平潭后,国民政府沿用旧体制,划分为2镇5乡92保。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平潭于16年9月解放。9月23日,县人民政府成立。9月38日至2月1950,平潭设1镇,3区,郯城镇,驻城关;一个区办事处长期驻扎,管辖范围相当于庐阳、重楼、刘水、东晓、兰城、坳前等镇。二区办事处设在北厝,管辖范围相当于北厝、敖东、南海三个镇。三个区办事处设在苏澳,其管辖范围相当于屿头、大连、苏澳、柏青和平原镇。
1950年2月至1951年5月,设立四个区办事处,一、二、三区办事处驻地不变。一区指定1镇六乡设四区,区公所设郯城镇。
1951五月有5个区。1952年6月至1956年3月,平潭县共七个区,一区辖8个乡镇63个村,二区辖6个乡镇74个村,三区辖10个乡镇92个村,四区辖6个乡镇90个村,五区辖6个乡镇44个村,六区辖8个乡镇56个村。
1956年3月,区乡合并,分为重楼、苏澳、北厝、郯城镇三个区。钟楼区辖11个乡镇,苏澳区辖8个乡镇,北厝区辖10个乡镇,潭城镇辖2个乡镇。
1958年4月,撤区并乡,平潭县重新划分为1镇和15乡,分别为潭城镇、湖乡、岙东乡、乡、塘鱼乡、潭东乡、苏澳乡、乡、平原乡、屿头乡、大联乡和钟乡。
平潭县人民公社成立于1958年8月,下设郯城、平原、刘水、敖东四个支部,下辖46个大队。1961年7月,人民公社体制发生变化。平潭县共分12个人民公社,包括屿头、大连、苏澳、平原、重楼、东东、刘水、郯城、潭东、北厝、敖东、南海,辖128。1981年11月,脱离平原公社,成立柏青公社。
1980年4月,郯城人民公社分为城关镇和兰城人民公社,9月更名为郯城镇人民政府1982。
1984年9月,取消公社制度,成立乡人民政府。潭东公社改为潭东乡,芦洋农场改为芦洋乡,保留农场单位制。同年5438年6月+10月苏澳乡改名苏澳镇,5438年6月+2月潭东镇改名澳前镇。
7月22日,1992,福建省民政厅批准撤销北厝乡,设立北厝镇,原辖区不变。1994 65438+2月27日,福建省民政厅批准撤销刘水乡,设立刘水镇,原辖区不变。
截至1995年底,平潭县共设5个镇,10个乡,194个村民委员会(含6个居民委员会),555个自然村(居民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平潭县”的概念是不同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是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级别为正厅级,代表省委、政府管理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与平潭县行政区域重合。因此,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是目前平潭县行政区域内的最高行政机构。平潭县人民政府是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直属机构。平潭县隶属平潭综合实验区,不是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是福建省单独规划的。平潭县的行政区划仍属于福州市的行政区划,其很多统计数据仍纳入福州市的计算。
截至2012,平潭综合实验区辖平潭县,平潭县辖7镇8乡:潭城镇、苏澳镇、刘水镇、澳前镇、北厝镇、平原镇、澳东镇、柏青乡、屿头乡、大联乡、芦阳乡、重楼乡、东晓乡、兰城乡。有200个居委会和行政村。县政府进驻郯城新区。平潭行政区划名称面积(平方公里)18,辖8个社区、4个行政村、87个街村、56个村民小组:元门居委会、友营居委会、瑞龙居委会、城东居委会、洪山居委会、胡宝居委会、中埔居委会、桂山居委会、城北村、城村、北门村。苏澳镇辖17.3个行政村,49个自然村:苏澳村、中门村、龙头村、红旗村、下苏澳村、斗魁村、五峰村、和平村、友谊村、五村村、斗门村、夏紫村、祈福村、南海村、朱敏村、奥坎村。刘水镇土地面积47;海域1500管辖26个行政村和71个自然村:刘水村、胡楼村、沙美村、竹水村、军山村、鱼鱼村、北港村、山门村、坑北村、谢厝村、坞城村、莫箐村等坳前镇28.3辖21个行政村:坳前村、东坳村、岭前村、龙山村、关江村、贝隆村、渔岛村、娄宇村、靖边村、光楼村、光宇村、子兰村、上井村、龙南村、转角地村、前进村、东洞村。北厝镇58.5辖19个行政村,74个自然村:湖西村、北阳村、厝巷村、坳尾村、五里村、海外村、仙剑村、红山村、洪湖村、北厝村、庄上村、娘宫村、芦山村、李珊村。平原镇23.68辖14个行政村:平原村、鉴湖村、荣山村、上盘村、红卫村、梅峰村、山仙美村、五峰村、燎原村、姜楼村、五峰楼村、党生村、半山村、瓦角村。敖东镇23.7辖15个行政村,45个自然村:新龙村、王奥村、向阳村、龙海村、建民村、仙霞村、沧海村、东坑村、化东村、建兴村、桥筋头村、余庄村、管青丁村、千边窝村、大富村。柏青乡6.7辖10个行政村:庆丰村、白胜村、白沙村、丰田村、戴锋村、玉堂村、赵康村、国彩村、潘楠村、东站村。屿头乡辖10个行政村,16个自然村:东渚村、于乐村、屿北村、后荡村、东桂村、东京村、天下村、渔窑村、王斌村、屿南村。大连乡13下辖9个行政村,22个自然村:立新村、西角村、秀角村、董娇村、玉元村、岳居村、舍人宫村、瑞阳村、卫东村。芦洋乡31.81辖七个行政村:洋中村、芦北村、黄土墩村、码头村、西边寮村、芦楼村、大源村。重楼乡19.45辖11个行政村,直属两个村民小组:重楼村、官山村、虎山村、胡坤村、大坪村、冯楼村、南楼村、大中村、韩厝村、盐田村、路南村。东乡4.46辖8个行政村:迪奥村、东风村、奥星村、靳东村、乃北村、东下村、湖滨村、南江村。蓝城镇34.2辖13个行政村,46个自然村:王筝村、上寿村、新桥村、于霞村、白山村、刘冬村、东峪村、新门村、商鞅村、下洋村、樊峪村、中湖村、中南村。南海乡10.2辖7个行政村:陈厝村、联岙村、西门村、姜维村、后坑村、北楼村、南中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