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字的真相:文以载道的本质,文字和文字的两个阶段和两个系统
事实上,这样的判断只适用于彻底语言化的拼音文字,并不适用于汉语,尤其不适用于白话文之前的汉语。一方面,汉字不是语言的符号,而是一个相对于语言非常独立的符号系统。而且越早的文字,相对于语言的独立性越强,离语言越远。直到最原始的文字阶段,也就是简单的“写”的阶段,它与语言完全无关。
与人类文明中的任何文字不同,中国文字包括两个阶段和两个系统,即文字阶段和文字阶段、文字系统和文字系统。这一点我们以后再详细讨论。
现在,我们一般把现代白话文之前的汉字称为文言文。文言文和白话文的区别在于,前者与语言不对应,不同步,后者与语言对应,完全同步。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人突然觉得自己的文字不如自己的文字,因为它与语言不同步,而西方“发达”国家的所有文字都与语言完全同步。
因为欧美国家的文字具有象征性和语言性,所以欧美人想当然地认为人类文明的文字都应该是那样的。一旦中国人接受了欧美的观念,把语言文字作为书写的标准,然后应用到汉字上,汉字的“落后”就一下子显现出来了。
从中国文字的历史来看,历史越早,文字与语言的不同步程度越高。五经分为经典和传记。两者最明显的区别就是与语言的同步。经典的同步性比较低,《尚书》、《易经》、《春秋》、《诗经》也是,传记的同步性明显跃上了一个台阶。所以经典难懂,传记好读。
甲骨文与语言的同步性较低,西周金文略好。从本质上说,《尚书》、《易经》、《春秋》的文本风格与西周的文本风格高度接近。这意味着这三部书的经书应该是西周时期写的。《春秋》经书本身虽然是春秋以来的文字,但史记的格式和体例应该是在西周就固定下来了。作为一部鲁史,只是得到了很好的继承。
春秋时期出现了传记,标志性甚至开创性的人物是孔子。传记不是对经典的解读,但它就是经典,不是写出来的,不是口耳相传的。在《传》之前,五经的主体其实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字面部分,一部分是非字面部分。传记只把没写成文字的部分做出来。
这一点在《周易》和《春秋左传》中尤为明显。如果没有朱安,这两本书的文本几乎毫无意义,无法理解。《左传》直接补充了大量经书没有记载的史实。
由于《易经》是群经之首,历史最悠久,早在文字(甲骨文)出现之前就存在了。因此,其循序渐进、分阶段写作的特点更为明显。
在甲骨文之前,其实在西周金文之前,《易经》所象征的东西只是卦象,也就是八卦符号,没有文字。后面会详细解释,八卦符号其实不仅仅是一个“文本”,更是“文本”的来源。也就是说,西周以前的《易经》是无字书写的,完全没有文学性。其主要内容是口口相传,八卦符号只能起到分类、提示和助记的作用。所以,我永远称不上是一本书。
无论从写法还是从内容上看,《易经》的第一次文学化发生在西周,也就是写卦,所以《易经》被称为《易经》。因为周文王是周朝的开创者,所以他被称为《周易》的“发明者”,即所谓的“燕文王卦”。历史事实更可能是周文王只是一个名字,用来标记时代。“文王占卜”是指《易经》的第一次书写出现在文王时代,或者说是文王开创的时代。
由于金文与甲骨文几乎相同,文字与语言高度不同步,西周《易经》的文学性很浅,其内容的主体仍然不是字面,而是继续维持口口相传的状态。《周易》中的经文虽然提供了比原来八卦符号更多的信息,但仍然严重不全,更多的是提示和助记符号。
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周甲骨文时期,文字的普及程度很小,只存在于官方,主要用于祭祀神灵和祖先,民间没有文字。所以西周第一部《易经》的编写一定是政府做的。这并不是说易经不存在于民间。相反,易经的基础仍然存在于民间。但是,民间的易经仍然在八卦符号下口口相传。这也是《周易》经文,乃至重卜事件被误认为是文王所为的更重要原因。
《易经》的第二次书写发生在以孔子为标志的传记时代。但传记的真正定型,直到西汉时期才完成。传记其实就是除了《易经》的八卦符号和经书之外,仍然口耳相传的内容的直译。所以《传》也是荆,只是写的时间晚了一点。
正是因为《传》写作时间比较晚,主要阶段是春秋战国时期。因此,它必然会受到那个特定历史时期的“新思想”的影响,掺杂着与《易经》本身不同甚至相反的东西。所以传记中有非经典,需要后世学习者加以区分。
从孔子到民国白话文运动,大约2500年的时间里,中国文字与语言的同步基本稳定,文字与语言始终保持距离,拒绝与语言完全同步。为什么在民国以前,中国的文字与语言保持距离?这是我们需要思考和回答的问题。不能简单归结为“落后”。
中国人很早就注意到文字和语言的同步,并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这在人类文明史和文字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易经上》:“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而,圣人的意义是看不见的吗?子曰:‘圣人立象尽其意,设卦尽其虚,如何尽其言,变其利,舞其鼓尽其灵。’这里的“书”是文字,“象”“卦”是八卦符号,“字”“词”都是语言。
这段话其实是在讨论八卦符号(文本)、文字、语言、意义之间的关系。但这四者中,意义是中心,是目的,八卦符号、文字、语言都是工具,都是表达意义的工具。然而,最直接、最彻底地表达意义的,既不是语言,也不是文字,而是图像,图像是八卦符号,“尽其意地设置图像”。
庄子外物:“蹄者在兔,故得兔而忘蹄。说话的人太在意了,以至于忘了骄傲地说出来。”这里只提词与义的关系,忽略了图形和文字。在庄子的结论里,最后连语言都可以忽略,因为意义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目的。
王弼在前人的基础上,在《易经》中说:“所以说的人,明明明白形象,却忘了说;大象,所以存意,得意忘象。那些仍然有蹄的人是如此地在兔子中,以至于他们得到了兔子而忘记了蹄;所以,你在鱼里,你就得到鱼,忘了它。"
王弼论述了卦(文)、言、意之间的关系,忽略了文字。易经、庄子和王弼都把文字放在很不重要的位置。只有《易经》这一个系词提到了词,这也是“不够词”,而庄子和王弼直接选择了忽略词。
不同于整个人类文明史上的任何一个文明,中华文明很早就意识到了“易”的存在和重要性,确切地说是在文明之初,同时发展出了一种表达“易”的抽象符号,即《易经》卦爻辞和中国最早的“文”。也就是说,在文字出现之前,中国就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抽象符号体系,即“文字体系”。这个系统是完全独立的,超越语言的,它的目的是表达“意义”而不是语言的符号化。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意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个人意义上的意义不是圣人的意义,而是正义和道德的意义,和义是一样的。当然,“贤者”的含义和普通人并不是绝对不同的。《孟子·高子上》:“何为心同?也是合情合理,天经地义。圣人首先得到了我内心的同情。”因此,“圣人的意志”只是一种“公意”。因此,“文以载道”是对“文制”的真实描述,其历史起点在易经时代,也是中华文明时代。
文字其实是介于“文”和语言之间,从卦爻辞开始,包含了两者的成分。传承“文”的目的是传达“意”和“义”。同时,文字有声音,与语言建立对应关系。所以“书不全”有两层意思。第一层,就目的而言,文字不是为了表达语言,也不是语言的工具;第二个层面,在字数上,文字比语言少,不能建立完全同步。这两个意思是相关的。
除了中华文明,所有的文明,无论是使用楔形文字的“最古老”的古代两河文明,还是后来使用字母文字的文明,都没有独立的“意”和“义”,当然也没有直接表达“意”和“义”的抽象符号体系。也就是在文字系统出现之前,没有“文字系统”。所以他们写作的目的只是为了表达语言,语言是语言的符号和工具。
用中国文字的标准和历史来衡量,这些文字不仅是“低级的”,而且是不完整的。低级在于目的,不在于传达道德和正义,而只在于传达语言。不完整的是历史。在写作之前,他们都缺乏一部独立的“文学”史,而这又源于独立道德的不完善。
不完整的道德,不完整的“文字体系”,因此,被称为人类最古老文字的古代两河楔形文字的来源就成了问题。按照中国的传统观念,“子”只是“文”的延伸和延续,是“文”的儿子,“文”是“子”的母亲。那么,缺乏“文学体系”的古代梁河文明是如何突然凭空发明文字的呢?其实对于古代两河文明来说,文字是个没娘的儿子。
《说文》训诂序:“古人将家之王收录于世,仰视于天之象,俯视于地之法,观鸟兽之文化与地之宜,……,致易之八卦,……。而神农,为治缚绳,统其事。黄帝的官方历史学家仓颉,...,先做了一个图书合同。……演说家向国王的宫廷布道,...在写作之初,就像一个象形字,所以它被称为文。之后形音相益,即字。作家是形象的基础;字,字是哺乳多泡。”
这段话是中国文字起源的极其重要的史料,当然也是人类文字起源的极其重要的史料。这段文字本身不难理解,难的是其中引用的周易,以后会更详细的阐述。
许慎明确地把中国的文字分为两个阶段,文字的阶段和文字的阶段。文本和单词之间有明显的区别。文字是文字的基础和母体,文字孕育文字。许慎认为八卦符号、绳结、书事迹都属于文学。但是,图书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文本,是文字和文字的交集,既有文字又有文字。书约是最原始的文字,而书约之前的结和卦是字而不是字。
许慎用“育乳”不是比喻,因为这是“子”字的本义。现代的“子”字形与早期的金文非常接近,是包的下子。盖头代表家庭,儿子是最小的儿子和婴儿。所以,这个词的本义是生育、孵化、哺育、怀孕等等,这个词的意思就是由此衍生出来的。用“字”直接指代文字,就是说文字的字也是孩子,是谁的孩子,是文字的孩子。
总之,无论是《周易》的记载,还是《庄子·王弼》关于象、词、意的论述,字的字形的含义,许慎对文字起源的追溯,更重要的是,我们之前对书约、结体符号的研究,都指向一个历史事实:在文字出现之前,中华文明就已经有了成熟的文字符号系统,文字系统是从文字系统衍生出来的。
许慎正确地指出了文字系统的三个子系统:八卦符号、结体、书法。但是,他会认为,书写起源于书法和事迹的时代,实际上是商代的甲骨文。许慎更致命的错误是,他认为文字系统和文字系统的形成原理都是象形字,所谓“类盖依象形字,故称文字”;“作者是形象的基础。”
其实八卦符号,结体,铭文本质上都是数字,数字,不是图像。易经、绳结和图书契约都是抽象数学的应用,但应用领域不同。易经将数学应用于世界变化的模拟,而纽结和图书契约将数学应用于经济契约的签订。结绳和图书契约本质上是经济契约,也是人类最古老、最原始的经济契约。
由于八卦、结体、随笔都是数,抽象数学是三者相似的基础,三者的出现也是基于抽象数学的出现。抽象数学的起源将在下面的文章中详细讨论。这里只指出,中国乃至整个人类文明的抽象数学是与《易经》同时出现的,其首要应用是八卦系统。
因为数字符号是人为赋予和人为约定的,所以也具有契约属性。这可能是《周易》认为打结、签书、八卦有关联的另一个原因。三者都是以数字符号为核心,具有契约属性。
传统上一直认为,中华文明始于“伏羲画卦”,始于《易经》产生的伏羲时代。这意味着中国文明和抽象数学同时产生。中华文明之初就有抽象的记录符号,即由数字组成的八卦符号。这就是“文”“文载道”的开始。
换句话说,整个中华文明从一开始就有一个抽象的记录符号系统。这个符号系统整体上分为两个阶段:文字阶段和人物阶段。同时,文字和文字在形成原理上也有区别。象形字确实是相当一部分文字的形成原理,但是文字的形成原理根本没有象形字。所以,文字和人物不仅仅是两个阶段,更是两个不同的体系。
文字是文学之子,文学是文字之母。在之前的系列文章中,我们已经指出,甲骨文中的许多重要词语都是直接继承自书契和绳结的符号。当文字出现的时候,结体的书写和图书契约的书写就融入了书写体系,它们的独立性就消失了。正文的三个子系统中,至今只有八卦系统还独立存在。
所以,文字最根本的形成原理不是象形,而是传承,是文字思想的传承,是符号的直接传承。这个道理被后人遗忘和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