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是否逆历史潮流而动?
没有违规,但是楼会塌,新政无能为力。
深远的影响
经济意义
从1901到民国成立,制约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很多:强大的特权外国资本;厘金等苛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导致的政府官员腐败;日俄战争等突发事件引发的社会动荡不安;等一下。但是国民经济还是有不错的表现。1895-1913时期,民族资本工业年均发展15%,比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列强无暇东顾时期略高。其他经济事业也发展顺利。主要的一条是政府不再愚蠢地坚持官办或政府监管商业的垄断经济,扶植和奖励民间资本,建立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加上工资和原材料低;广阔的市场;这些有利因素足以抵消其他制度缺陷(如腐败、政府效率极低)带来的负面因素。
从民国初年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战乱不断,社会动荡。但总的来说,经济继续高速发展。在1912~1936期间,尽管经历了几次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特别是始于1929的经济危机,中国工业年均增长9.2%。1912~1920年,甚至高于13.8%。原因是北洋军阀政府继承了新政的经济自由制度,并加以完善。1927国民党取得国家政权后,开始扶植封建买办官僚资本,但不足以垄断国民经济。
人文意义
更值得关注的是经济自由对人类解放的意义。当译著谈到西方的经济自由,以及“连民生安全之事,一般交由人民,不问之”时,严复的情感部写道:“读到此,便知东西方之别,国民资格亦大异。盖西之王,专为王;而中国的皇帝,作为君主,又作为老师。而它的社会,宗法社会,所以它也是元朝以后的人的父母...下至镇守屠戮,都有身为天地君主的责任...死了的君主的责任是无穷的,人民的能力是没有理由地发展的...而且也是在乡下,没有大小的把柄,没有丝毫应该被拿走的权利。”没有经济自由,一切只能按照政府的意志去做,民权也就失去了基础。在新文化运动中,陈独秀也重申了“独立谋生,成为独立人格”的极端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