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观教学原则中的名词解释

直观教学原则的术语定义如下:

在教学中,通过观察所学内容或教师语言的形象描述,引导学生对所学内容和过程形成清晰的表征,丰富其感性经验,为学生智力发展和掌握理性知识创造条件。

扩展知识:

直觉原理的起源教学受学生心理发展水平和认知特点的制约,直觉原理是根据这一教学规律提出的。从青年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来看,年龄越小,形象思维越占优势,抽象思维能力越差,需要一些直观、感性的经验作为支撑学习的基础。

从教学中学生的认知特点来看,学习内容以间接经验为主,容易空洞脱离实际,一些较难的知识难以理解,需要一些直接经验作为依据。

当然,直观教学也可以通过学生多种感官的组合,尤其是视听,使学生获得生动深刻的印象,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和理解知识,还有助于巩固知识,发展观察和思维能力。

也就是说,在学习过程中,教师要运用直观的手段,引导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感性发展,丰富学生的感性认识,培养学生的观察力和想象力,为形成正确的、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奠定基础。深刻的理性认识。贯彻这一原则的主要要求是:直观手段的选择必须与学习目标和各学科的学习特点相对应。

视觉教具的选择要适应学生的年龄特点和知识水平。直观教具的使用应与老师的适当解释相一致。注意语言的直观运用。教师应合理考虑使用直观教具的频率、时间和地点。

直觉的原理是通过对所学知识的观察或对老师语言的生动描述,帮助学生对所学知识形成清晰的认识,丰富感性认识,从而正确理解书本知识,发展认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