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朝代是如何治理新疆的?求求你,3Q。

1264年(至元元年),忽必烈从蒙古商都迁都金中都(今北京)后,在朝廷设立总院,负责全国的佛教事务和藏区的行政事务,任命八思巴为国师,负责总院事务。1271年,忽必烈改国号为大元,称帝。不久,忽必烈封八思巴为皇帝,大宝王。1288年,总院更名为郑玄院,与枢密院、中书省、御史台并列,是元朝直接受皇帝控制的四大中央机构之一。明代西藏的中央行政机关是红桥寺,明代恢复,设置官员处理少数民族事务。还有一个提督的四溢阁,负责国内外各种民族语言的“书籍翻译”。自永乐五年(1407)起,蒙古、女真、西番、西田、惠惠、白衣、高昌、缅甸八库,用于文字翻译和语言翻译。郑德期间(1506 ~ 1521),新增800个展馆;万历年间(1573 ~ 1619),增加了暹罗阁。明朝全国有13个部,统领天下各州县,以及几米的各部。“设都督、使十五人,领导、保卫汉军,边地、海疆加都督、使”。在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有三种行政区划形式:①沿袭唐制,在十九、四十七、六郡设立羁縻府。(2)实行土司制度,全国有地方官宣威司十一名,傅玄司十名,安抚司二十二名,招讨司一名,长讼一百六十九名,蛮族长讼五名。(3)设驻藏都指挥使,广封地方佛王。清代西藏的中央行政机关是范丽院,它是清代中国管理蒙、回、藏等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行政机关。清崇德元年(1636)设立蒙古衙门;三年六月,改名为元,隶属礼部。顺治元年(1644),改称尚书兼侍郎;十八年,官制设六部,院尚书也在讨论之列。咸丰十年(1861年,1年)十二月宰相外办成立之前,也是主管对俄外交。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管部,清朝废。范丽元首先掌管蒙古事务,随着清廷全国政权的建立,成为掌管蒙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中央机构。清朝统治者通过范丽元统治少数民族地区,并加强了与他们的联系。康熙年间,修订了《范丽元规》,以法规形式固定了统治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种措施。之后又修改了四次。范丽院六部掌管爵禄、朝贡、划界、官制、军刑、户籍、农牧、税务、邮局、贸易、宗教等法令。力帆书院下辖内馆、外馆、蒙古学、西夏学、托特学、俄罗斯学、木兰围场、喇嘛印刷所、例馆等机构。此外,我们还派秘书、笔贴等常驻少数民族地区,处理具体事务,定期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