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收到警示函的原因是什么?

7月26日晚间,风华高科(000636,SZ)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及其6名当时或目前的董事、高管出具警示函的决定。警示函显示,风华高科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16年度归母净利润减少5279.55万元。

事件要追溯到2015。2015年末,风华高科将广州信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电子)、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科技)的应收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公司,转让价格为680.32万元;2065438+2006年6月,公司将广东新宇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金融)、广州亚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利电子)的应收债权原价54,686,600元转让给第三方公司。公司表示,于2065438+2006年3月收到上述两笔债权转让。2017年2月,公司决定原价回购上述债权5468.66万元,并于2018年2月支付转让款。但经核查,上述债权转让并未实际发生,预计转让时债权难以按期收回。

2017年报披露前,风华高科涉及金额* * * 6319000元的两笔历史性债权转让一直“地下”,除公司管理层外无人知晓。

2015年末,风华高科决定将信德电子、华立科技的850.4万元应收债权以8折转让给深圳市全聚能实业有限公司。后来在2016年3月,风华高科声称收到债权转让款680.32万元。2065438+2006年6月,风华高科继续与宁夏顺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顺意)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新宇金融、亚利电子原债务价款5468.66万元。公司说也是2065438+2006年3月收到的转让款。

接下来,奇怪的事情发生了。2017年2月,风华高科原价向宁夏顺义回购债权5468.66万元,2018年2月支付债权回购款。

其中一集是风华高科在去年65438年2月30日公布了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消息。公告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因其人力资源、项目进度等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公司年度财务、内控等专项审计,公司拟将审计服务机构变更为沈重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沈重中环)。

风华高科在2017年报中披露,前述两次债权转让并未实质性发生,中环股份对公司2017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负面审计报告。为此,公司不得不追溯变更2016的财务数据。2016年度,公司净利润将由调整前的139万元变更为调整后的8611600元。

7月27日,记者就此前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与此事有关联系了风华高科。该公司投资证券事务部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立信无法继续在公司任职的原因已经公布,与债权转让无关。

不过,记者注意到,在2017年度报告中,风华高科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的表述与去年12.30公告不同,称公司与立信“未能就相关业务协议达成一致”。

对于为何上述两次债权转让并未实际发生,上述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你看我们之前的问询函回复,公司公告已经说了。”遗憾的是,记者一直未能从公示中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

风华高科从未披露过上述两笔债权转让。国家商报记者查询风华高科历史公告了解到,上述两次债权转让涉及的四家公司中,只有信德电子有迹可循。2010年,信德电子是风华高科的第三大客户,其次是20112和2012。2013,信德电子进入风华高科对外应收账款前五名。截至2013年末,信德电子对应的应收账款约为8,636,5438+00,000元,会计期间在1年以内。据悉,信德电子已于2017年6月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另外三家涉事公司在2017年报之前,并未出现在风华高科的公告中。7月26日晚间,公司披露的广东监管局警示函决定也提到,风华高科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未披露相关事项信息。

风华高科于2006年3月1日召开总裁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上述会计差错调整涉及的四家公司共计6319万元应收账款的处置方案。随后,公司分别于2016、12、2017、12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上述事项的后续处理方案。但上述三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从未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和披露。

此外,风华高科于2018年4月8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但未及时披露会议决议公告,直至2018年4月28日才进行补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