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封建庄园的时空范围

西欧封建庄园

9 ~ 13世纪是封建庄园的繁荣时期。自9世纪以来,一种封建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农奴劳动庄园在西欧流行起来。典型的庄园采用劳动力地租的剥削方式,这就决定了庄园土地分为领主自营土地和农奴土地两部分。主人的自营土地主要由服苦役的封建依附性农民耕种,其中很多是农奴。封建主派管家监督农奴耕种,修建仓库、马厩等。在庄园里,配备了农场动物和一些农具。自营土地上的收成全部归封建主所有,农奴靠耕种自己的土地为生。农奴的土地所有权也属于封建主,农奴的子女继承土地时应向封建主交纳继承金。庄园有时也是村庄,但两者往往不一致。庄园的耕地呈条状插花分布,主人的自营地和农奴的土地相互交织,因此实行强制轮作。耕地在播种后、收割前用围栏围起来,收割后成为公共牧场。在9世纪,皇家庄园和修道院占据了大片土地,其中一些占地数千公顷。9世纪后,庄园一般都很小。典型的庄园主要集中在法国中部和英格兰。这些地区并不全是庄园,西欧其他地区的典型庄园也更少。庄园外的农民多为封建依附性农民,但他们的剥削不同于服重役的农奴。一般以实物和货币支付租金为主。

在经济上,农奴和其他封建农民一样,是独立的小生产者。他得到了一块土地,用自己的生产工具耕种。他有独立的经济、财产和家庭。农奴的特殊之处在于,他必须在庄园上为领主耕种自己的土地,而领主自己的土地不仅由作为劳动力进行独立经营的农奴来管理,还受封建主的需要,农奴没有自主权。在封建庄园盛行的地区,劳役是农奴的主要负担。此时,封建主的贪婪表现为追求增加农奴的劳役天数,而农奴则反对增加劳役。一般来说,农奴劳动的天数总是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一方面要保证主人自营土地的管理,另一方面又不能过分阻碍农奴耕种自己的土地。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劳动量往往以约定俗成的形式固定下来,比如一周三天或一个月三天,然后在农忙时临时增加。

中世纪西欧城市的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