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哪些让我们惊讶的冷知识?

我要讲的冷知识是关于宋朝的。在以仁孝治天下而为人称道的宋朝,有一种非常不光彩的人伦习俗:生儿育女不能生育,称为“不养儿”。

01宋代分娩不孕的记载在封建时代,分娩不孕的现象多发生在大饥荒或战争等非常时期。但这一现象在宋代演变成一种广泛流行的社会习俗,盛行于社会秩序相对稳定、经济相对发达的东南地区。

苏轼对这一现象做了详细的记录。例如,他在镜湖北路发现:

“岳和鄂问了田里的小人,果然只养了两男一女。之后,他们不得不杀了他们。”

乌台诗案后,被贬黄州的苏轼也看到了这种现象:

“黄州肖敏,穷人孩子多,生下来就容易在盆里打死。”

苏轼知道杭州的时候,也是在江南东路找到的:

“东南部几个州的土地...男人多了就杀男人,女人多了就杀女人。根据流行的传说,它被称为“蝎子”,即其当地的风。公信为基础,其次是江宁、饶、信。”

在宋代理学大师朱的故乡婺源,更是“人止养二子,不问男女,杀于盆中。”

与福建路、江南东路相邻的两浙路,是宋代社会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但弃婴之风不亚于福建路,路更是“屈与燕之间,人在外地,每忧累人,儿女多。”

生育不孕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宋代普遍的无子女现象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

第一,严重影响了宋代人口的自然增长。据统计,宋代从1139共有72256户,11394户,平均一户半。南宋采取措施后,到1186,户数达到80867户,户数增加到175903户,平均两户以上。与1139相比,丁人口数量增加了64509人,丁人口年均增长率为12%。另一方面,也足以说明不孕的习俗对宋代人口增长率的影响很大。

其次,宋代刑事案件增多,影响了宋代社会秩序的稳定。

这方面的影响首先表现在人口贩运引起的案件中。在封建社会,上层阶级过着奢侈的生活,需要大量的男孩和女孩作为他们的奴隶。在风俗严重的地区,大量婴儿被遗弃,导致这种性质的劳动力来源短缺。而他们没有这些人就无法幸福地生活,于是高价购买奴婢,导致拐卖人口活动猖獗,诉讼案件增多。

其次,因抚养孩子失败而引发的财产纠纷也造成了宋代诉讼的激增。“不生很多孩子,没有后者,就养别人的孩子。将来人们或已婚妇女会为他们的财富而争论。”比如王德臣在福建路上做转运使的时候,判这类案子,“一天不止几个人”

第三,宋代不养子女之风败坏了社会伦理道德,于是文人斥责“东南不养子女之风,伤了人性”,“天理之和,毁了大人伦”,要求朝廷严厉禁止。

宋朝廷不仅清楚地看到了制止这种恶俗所采取措施的恶劣影响,而且采取了各种措施企图加以制止。

第一,禁止弃婴,制定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北宋时规定:“故杀子孙者,两年而已”。宋徽宗大观年间,又颁布圣旨,认为不养子女的习俗“残酷、单薄、邪恶,无一比之更坏,有损伦理,应予禁止”。其余不设关的地区,如镜湖南北、江南东路,也是与福建路“一等立法”。

南宋高宗年间,福建士人多次申请禁止在燕京湖中养子,“以使宝武之间更加知音”。如果发现有杀害孩子的家庭,家长、邻居、学生都要判刑入狱。1205,宋婷也“申请禁止弃杀”。

二是颁布《胎儿抚养法》。

据《两朝纲目》记载,宋代1195,修胎赐毂,各路建议实行。胎儿抚养令的意思是一样的,规定怀孕期间,孕妇免除丈夫的徭役,生下孩子后给钱和米。

早在1138宋朝就有规定,州、县、村、五等及国方七等以下的贫寒家庭,生育一男一女不能抚养的,每人给予免税额4000元。L141年及规定:

“农村人,不问贫富,凡孕妇五月,即申县保后,专委县丞注之,夫免杂官一年。等孩子,不问男女,三等已给一仓米易。”

第三是建立养育孩子的仓库和养育孩子的田地,帮助贫困家庭收养孩子。据《宋代书稿集》记载,宋政府在福建筑路、建、汀州、邵武郡等不养孩子风气最严重的地方设立“养儿仓”,把从社仓收来的米和从布吉寺租来的米作为收入交给“养儿仓”,帮助养不起孩子的家庭。

宋朝朝廷还把已经葬入官府的私庙卖掉,作为农田,租给佃户,收益归入仓库。宋政府下令,不养儿习俗盛行地区的官田免出,也就是所谓的“官收租助民养儿”。

四是建立收养子女法,允许没有继承人的私人家庭收养弃儿作为继承人。规定三岁以下的弃儿,虽然姓氏不同,也会被收养,也就是从收养人的姓氏开始。“养子,没有孩子又放弃的养父母,也就两年。”即通过法律来保证收养人与被收养子女的父子关系,以此来鼓励人们收养弃婴。

然而,尽管宋朝廷下了很大力气,但生育子女的习俗却越来越差,屡禁不止。原因是什么?

宋代不孕症盛行的原因不是偶然的,它是宋代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在人口增长问题上的反映。封建社会的物质生产主要是农业生产,在土地上进行。而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当耕地被开垦,耕作方式没有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时,社会就会出现人口过剩的现象。

宋代社会生产空前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宋代人口也空前成倍增长。据统计,宋代人口首次突破1亿大关,达到1.4亿多人,是汉唐时期最高人口的两倍多。人口增长反过来对社会生产产生积极影响。

以垦荒为例,人口增长最快的东南地区,耕地最彻底,以至于“江南东西无开荒”,两浙路“无荒地”。

尽管宋代耕地面积随着人口的增长而不断扩大,但人地矛盾也在不断加深。宋代耕地单位面积产量虽比汉赋翻了一番,但仍不能满足人们对生活资料的需求。据《松石·史·货殖》:

“福建地狭人稠,没人养,孩子多。”镜湖北路是“鄂州民生之子,拟投资生产。若有余,则杀火而达福建。”

这说明人口超过生产力增长速度的事实不能保证必要生活资料的供给,是宋代不养子女习俗盛行的根本原因。

到了宋代,封建政府不仅继承了各种苛捐杂税,还增加了许多新的法律来收人。在继承前代苛捐杂税方面,丁府成为农民的沉重负担,宋府继承五代,以东南地区最重。就连宋朝的皇帝也不得不承认,宋高宗曾经说过:

“对人民来说,没有比这更困难的事了.....人民付出生命,不舍儿女。”

宋代重税是导致不孕演变的重要因素之一。

然而,不孕不育的趋势不仅在贫困家庭中普遍存在,而且在富人和封建士人之间蔓延。据《龟山集》:

“福建八州...多生孩子,在是常事。虽然学者也这么做,但不知道该怪什么...富民之家,不过两男一女,中下之家,一人率大。”

在封建社会,人们普遍有多子多福的强烈观念,但为什么宋代的富家子弟、文人墨客不生孩子,而且“后继无人”?宋人把溺水的原因归结为“土地贫瘠,人间烦恼无穷,三女分离,男女分离”。其实这些都不是根本原因,最终的根源还是在于生产力不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