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三五娘的文化现象

“陈三五娘”是流传于粤东、闽南、台湾省及东南亚人口密集地区的一个广为人知的民间故事。65438-0993年,台湾省东吴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研究生刘梅芳发表硕士论文《陈三五娘研究》,这是继陈翔研究陈三五娘、林炎志研究嘉靖荔枝之后,台湾省对陈三五娘故事的综合研究。

据作者介绍,本文写作历时五年,调查足迹遍布台湾省、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潮州、汕头、香港等地。参考文献100余篇,其中作品90篇,专辑、剧本、小说32篇,期刊13篇,音像资料27种。

剧本和视听节目中涉及的地方剧种有梨园、高甲戏、潮剧、莆仙、黄梅、海丰白子、歌仔戏(糜戏)、木偶戏、纸皮影戏等。闽台有宋、晋宋、南音、南关白字、竹马、车鼓,潮州有歌谣。小说有日本作家佐藤春子的《丽晶缘与星传》、《绣花围巾缘》、《陈三五娘》、《丽晶缘与星新传》。除了在拍摄的梨园戏《陈三五娘》和潮剧《李京记》外,还有香港新派的《陈三五娘》和台湾的《艺春高》、陈三五娘和《五娘四君》等。此外,还有电视剧《李静媛》、舞台剧《现代陈三五娘》、舞剧《陈三五娘》。

1995年,潮剧文史资料第15号刊登了由我市已故著名戏剧家刘冠耀编撰的《李京春秋》。所得为明代郑德之前(1521年前)至1995年,约为“陈三五娘”400余年。已出版小说17本,歌本22本,故事3个,音像制品26个,评论研究文章68篇,演出68场(其中电影、电视剧6场)。

一个流传了上百年的民间爱情故事,无论深度广度,都远远超出国内同类题材。直到现在,它的故事还在发展。改革开放20多年来,仅我市就先后创作了潮剧《宜春夜会》《李靖传》《李靖传》以及近期获奖的《宜春传》,这是一个独特的文化现象。

刘梅芳在《陈三五娘研究》中对故事的发展、版本和类别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陈三五娘比《莺莺传》中的张弓和莺莺以及《花舫》中的唐寅和秋香更具有人文浪漫精神和人性觉醒,在意识上具有被叛逆时代束缚的价值。以及“流行于泉州、漳州、莆仙、潮州,并由移民传至台湾省及东南亚”。

能否对“陈三五娘”这一文化现象进行深入研究?就是通过这个现象去研究它的文化内涵?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

历史上潮州与闽南的关系。从两个主角分属福建泉州和广东潮州,人们会发现历史上的密切关系。唐代潮州曾三次归福建管辖,而潮州的管辖范围一直在漳州以下的县。到了宋代,大批福建官员来潮州主政,促进了中原文化的传播和潮州话的形成。明代,潮州和泉州作为中国东南沿海的主要港口,经济和人员往来更加密切。这些应该是“陈三五娘”故事的重要历史背景。

从现有资料来看,“陈武娘”的故事诞生于明朝中期,这是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阶段。闽南和粤东作为对外交流的窗口,也具有民主自由的思想影响,这必然会在文艺创作中得到体现。这就是为什么乖乖女黄五娘敢把“手绢荔枝”扔到楼上,而你儿子陈三居然把自己卖为奴三年。官方(如厦门)虽曾以“教淫”禁止演出,但未能阻止其传播,不能不说是民主思想的萌发和影响。

3.《陈三五娘》故事的发展,反映了近代中国两种不同思想的斗争:“让宜春去半山”、“宜春生洪承畴(明末清初大汉奸)的传说”和“陈三殉情”、“陈三受审”等节目,反映了对这个故事主要人物的批判,即违反礼教者,应受惩罚;但《续李靖》、《李靖传》、《伊春》、《伊春御状》的故事延续了故事的民主自由思想,尤其是以伊春这个“卑微的人物”为主角,更强烈地体现了一种草根意识。

4.《陈三五娘》是闽台最古老的歌本“四部”,潮剧第一剧本(即明嘉靖《重印五色潮全加诗》)和“台湾省歌仔戏第一剧本”(据《台湾省电影戏剧史》),涉及人物、场景、语言等。

“陈三五娘”这一文化现象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启示,那就是要重视大众文化的研究。

文化一般分为雅俗。高雅文化大多存在于宫廷,低俗文化存在于民间。然而,两种文化之间似乎没有明显的界限。所谓雅有俗,俗有雅。号称“大俗大雅”的潮州文化,大多是民间承载的,也就是所谓的俗文化。而这部分文化在史书中记载很少,主要由民间传承,所以往往被人们所忽略。全国范围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足以引起人们对这方面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