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格党历史的概念被提出
19世纪初,一些属于辉格党的历史学家从辉格党的利益出发,把历史作为论证辉格党政治观点的工具。1827年,身为辉格党人的英国著名历史学家H·哈拉姆出版了他的代表作《英国宪政史》,他在书中提出英国自古以来就有不成文的宪法,主权始终属于人民,并高度赞扬1688的“光荣革命”,赞美君主立宪制。这本书成为影响深远的英国近代史,也开创了一代辉格党史学。因为它“完全避开了党派热情,却从头到尾充满了辉格党的原则。”另一位具有代表性的辉格党历史学家麦考利(T.B.Macaulay)更明确地指出,长期以来,“所有辉格党历史学家都急于证明过去的英国政府几乎是一个共和国;所有的保守党历史学家都必须证明,过去的英国政府几乎是专制的。”但就历史后来发展的主要趋势而言,辉格党的历史似乎占了上风。直到20世纪,英国自由主义史学家G.M.Trevelyan在其著作和历史观的倾向上也继承了这一辉格党的历史传统。
1931年,英国历史学家巴特菲尔德发表了《辉格党对历史的解读》。在这部著名的历史著作中,巴特菲尔德扩展了“发光形式的历史”(或“发光形式的历史解释”)的概念。巴特菲尔德在开篇就指出,就这本书而言,我们正在讨论的是许多历史学家中的一种倾向:他们站在新教徒和辉格党人一边写作,赞美使他们成功的革命,强调过去的一些进步原则,写一部承认今天的历史,如果不是歌颂它的话。
可以说这是巴特菲尔德提出的广义辉光方案的历史定义。在这里,他已经远远超出了原来狭义的辉格党史所涉及的英国政治史的范围,进而考虑到历史研究中更为普遍和普遍的倾向,涉及到历史研究与所谓通史的关系,也涉及到历史作为一种研究的局限性。巴特菲尔德认为他讨论的不是历史哲学,而是历史学家心理学的一个方面。也就是说,他所抨击的辉格党人对历史的解读并不是辉格党人独有的,它比意识形态偏见更微妙,是任何历史学家都可能不经考察就陷入的心理习惯。即使是那些为保守党政治观点辩护的历史学家,就其研究方法的本质而言,也是在这种宽泛的“发光格式”中。巴特菲尔德还更明确地指出:
辉格党对历史解释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它参照今天来研究过去...直接参照今天,历史上的人可以很容易地、不可抗拒地分为推动进步的人和试图阻碍进步的人,这样就有了一个粗略方便的方法。用这种方法,历史学家可以选择、排除和强调他们的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