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有哪些历史发展阶段?
一、民航法的萌芽时期
1783 165438+10月21,利用孟氏高尔菲氏气球成功进行首次载人飞行。第二年,巴黎颁布了公共安全法,规定未经警察当局批准,气球不得起飞。这部法律被誉为第一部“航空法”。
1889年,法国政府邀请19欧洲国家在巴黎举办了首届国际航空法会议。
1902年,法国著名法学家福希尔提出了人类第一部航空法典的建议稿:航空器法律制度。1903年,美国莱特兄弟成功试飞了一种比空气重的飞行器。
1910欧洲19讨论国际航空立法体系。
一战前,人类的航空活动基本处于实验阶段。
二、民航法的形成和完善时期
1919 10 03年10月13日,《航海航空公约》在巴黎诞生,简称《巴黎公约》。
第三,现代民航法的发展时期
(1)芝加哥会议?基本计划:美国的“航空自由”理论,英国的协调理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计划。(2)私人航空法规则的完善:1和1948日内瓦公约。2,1952罗马公约及其议定书。3.1929华沙公约的修订
(3)航空刑法的形成:1,1963东京公约;2,1970海牙公约和1971蒙特利尔公约。
/view/16d 709 f 780 EB 6294 DD 886 CEC .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