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门户网站的基本内容包括

政府门户网站的基本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历史、地理、人文、行政区划等介绍性信息。

政府网站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国际互联网上开办的具有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的网站。

政府门户网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应当开通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应当以当地和部门机构名称命名。现有名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尽快调整,或者在现有名称的显示区域增加标准名称。政府网站应在头部标识区显著位置显示网站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