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史)归纳演绎是最基本的推理形式吗?

归纳和演绎是逻辑学的研究方法。

归纳法是一种思维方式,是总结从观察、实验、调查中获得的个别事实的一般原理的推理形式,其主要环节是归纳推理。归纳推理可分为三种方式:完全归纳、简单列举、归纳识别因果联系。

感应的主要作用是:

1.科学实验的指导方法:通过归纳安排可重复的实验,以寻找因果关系。

2.整理经验材料的方法:归纳法从材料中找到普遍性或* * *性,从而总结出规律和公式。

归纳法的好处是确定因果关系,然后以因果规律作为逻辑推理的客观依据,以观察、实验、调查为手段,所以结论一般是可靠的。

归纳法也有其局限性。只涉及线性、简单、确定性因果关系,对于非线性因果关系、双向因果关系、随机因果关系等复杂问题无能为力。

归纳法是一种概率推理方法,不能完全归纳。总有很多对象没有包含在内,所以结论不一定可靠。

与归纳法相反,演绎推理从普遍原理中推导出个别结论。演绎推理的主要形式是三段论,三段论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

演绎法的主要作用是:

1,检验假设和理论:通过演绎推导假设,通过观察和实验检验假设。

2.逻辑论证的工具:为科学知识的合理性提供逻辑证明。

3.科学预见的手段:将一个原理应用于具体场合,做出正确的推理。

演绎推理是一种必然推理,推理的前提是共性,结论是个体,是对个体的概括。

事物是* * *,必然有个体,所以“一般”必然能够推导出“个体”,而推导出的结论是否正确,取决于大前提是否成立,推理是否符合逻辑。

演绎也有其局限性。推理结论的可靠性受到前提(归纳结论)的制约,前提正确与否无法在演绎范围内解决。

认识论中归纳与演绎的辩证关系:归纳是从认识个体到认识一般;演绎就是先认识一般,再认识个别。

首先,演绎必须建立在归纳的基础上。

人们先用归纳法把个别事物概括成一般原理,然后从这个一般原理出发就可以进行演绎。演绎是基于归纳的结论,没有归纳就没有演绎。

第二,归纳必须以演绎为指导。

人们在收集经验材料准备归纳法时,必须以一定的理论原则为指导,才能有目的、有方向地收集,否则就会迷失方向。

第三,归纳与演绎相互渗透、相互转化。

在思维过程中,归纳和演绎并不是绝对分离的。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既有归纳,又有演绎,两者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