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杂文主要代表他的作品和特点。

鲁迅杂文的特色

我以前对杂文一无所知,但学习了鲁迅的杂文后,逐渐明白了杂文的特点。

虽然我只有一种模糊的感觉。

但是经过老师的讲解和自己在网上的了解,我开始对作文的艺术有了大致的了解。

以下是我自己对鲁迅杂文特点的描述。

杂文是鲁迅(1881-1936)一生中使用最多的文学形式。

通过他的散文,鲁迅展示了他作为一个坚持不懈地与旧势力斗争到底的革命者的形象。

他的散文大多收录在《三纪弦》、《二心集》、《且街亭散文集》、《且街亭散文集二》和《且街亭散文集终本》中。

鲁迅杂文很“杂”,主要有两个特点:1。它所反映的中国社会具有相当的深度和广度,从中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近代社会的历史面貌。

比如从单篇文章来看,他的杂文大部分都是具体的、小的、普通的东西,但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形象。

所以他的杂文很有概括性和代表性。

2.鲁迅一生关注中国国民性的改造,这主要是通过他的杂文来完成的。

鲁迅的杂文非常生动,文章中推理、论证、批判、反驳的逻辑力量都是通过生动的形象来体现的,所以他的杂文充满了艺术色彩。

鲁迅杂文的风格自由多变,短评是他常见的形式。

他的文笔冷峻凛然,清新隽永,锋芒毕露,泼辣犀利,隽永多彩。

他的散文是现代文学中有很大影响的一种文体。

鲁迅说:“其实‘杂文’不是现在的新事物,而是‘古代的’。有文章的话,分类的话,各种都有。如果是编年体的话,只会按照写作的年份和年代分组在一起,而不管文体,所以就成了‘杂家’。”这种广义的杂文,正如鲁迅所说的“自古有之”,但在这种广义的杂文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有独立意义的中国现代杂文,是鲁迅的独立创造。

是鲁迅赋予了杂文新的内涵,使其具有了完全独立的思想和艺术特征,成为中国和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光辉的丰碑。

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从历史事实的观察,还是从社会思潮和社会文学发展的辩证规律的分析,鲁迅杂文都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直接产物。

它是在中国反封建思想斗争中产生的,并为适应鲁迅解剖中国传统封建文化及其在现实社会中的思想表达的思想艺术需要而逐步发展完善的。

五四新文化运动后,当时的新文化运动倡导者写了一些类似的杂文,在《新青年》上开辟了“随想”专栏。

鲁迅从1918开始在《新青年》的《随感录》专栏发表杂文,后来在《晨报副刊》、《北京日报副刊》、《全国新报副刊》、《语丝》、《芒源》、《金梦》等各种报纸发表杂文。

杂文逐渐以独立的文体出现在大众面前,鲁迅是写杂文最多的作家。

鲁迅说杂文“从文学革命萌芽到思想革命”,这是对杂文起源的概括说明。

鲁迅杂文的发展演变是一个连续的流动过程,从鲁迅杂文的形成-发展-成熟。

可见他的杂文包含了多少心血和汗水,简直就是他自己精神灵魂的浓缩。

鲁迅经历了中国历史上最古老、最艰难的时期。

所以他的文章是了解中国历史的最佳途径。

正因为他生活在那个时代,鲁迅后来解释他的创作追求时说,他写小说的目的是为了使中国人民觉醒,“改善这种生活”。因此,小说的素材“取自病态社会中的不幸者,意在揭露苦难,引起医疗的注意”。

他最关心下层社会的“不幸者”,创作了许多以农民和知识分子为主要描写对象的小说,开辟了中国现代文学的描写主题。

鲁迅在观察和表现其小说主人公时,总是关注“病态社会”中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精神“苦难”。

所以在《药》中,他只是用“满是补丁的被子”暗示了华老栓家的贫穷,正面描述了他们吃人血馒头精神的愚昧。

在《故乡》中,最震撼的不是闰土的贫穷,而是他的“爷爷”所表现出来的精神隔阂。

《祝福》的深刻,是描写祥林嫂在封建神权统治下感受到的恐怖。

鲁迅还严厉揭示了知识分子的精神创伤和危机:在强大的封建传统压力下,辛亥革命中孤军奋战的英雄们像苍蝇一样在一个小圈子里飞来飞去,再回来停在原地,在唐朝的萧条中(饭馆里)消磨生命;五四时期勇敢冲出旧家庭的青年男女,局限于小家庭的安宁和幸福,无力抵抗社会和经济的压力,爱情失去了力量,只能回到旧家庭(对过去的悔恨)。

鲁迅也说过,他写小说是因为他忘不了青年时代的许多痛苦回忆。

于是,当年在日本幻灯片里看到的麻木的中国人(鲁迅称之为“看客”)不断在他的小说里出现:在孔乙己那里,主人公的不幸(包括他的腿被丁残忍地打断)没有引起周围人的任何同情,大家只是看着,取笑他;《祝福》里,人们争相听祥林嫂讲“阿毛被狼吃了”的“故事”,并不是出于同情,而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在枯燥的生活中寻求点什么。

这些人听腻了,立刻唾弃,给了祥林嫂一个冷冷的尖笑。

人就是这样体会别人的痛苦的,不仅仅是麻木,更是人性的残酷。

在医学方面,小说的真正主人公于霞自觉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坚信“这个大清世界是属于我们大家的”。但老百姓都抢着“看”他杀人,茶馆里的茶客甚至拿他的受害者当闲聊。

先驱们所有的崇高理想和流血牺牲都成了毫无意义的表演。

在这些描写的背后,读者不难感受到鲁迅是用一种悲悯的眼光在“看”。

他的小说是对现代中国人灵魂的伟大拷问。

鲁迅如此无情地揭示人的精神疾病,是为了揭露造成精神疾病的“病态社会”。

鲁迅由此发展出“封建社会吃人”的主题,不仅摧残人的肉体,而且毒害和咀嚼人的灵魂。

毫无疑问,鲁迅的代表作《阿q正传》充分体现了“国民性自我批判”(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改造国民性”)的特点。

鲁迅自己说,他写这部小说是为了汲取“一个沉默民族的灵魂”,说“我也怕我看到的(阿q)不是近代的前身,而是后来,甚至是二三十年后”。

结果中国的读者会一直记得,永远摆脱不了戴毡帽的阿q。

鲁迅在他身上发现的是“精神胜利法”:阿q虽然处于不发达社会的底层,在与赵爷爷、假洋鬼子,甚至王虎、小D的冲突中,他是一个永远的失败者,但他却对自己失败的命运和奴隶身份采取了不可思议的辩护和粉饰态度。

或者“闭上眼睛”:根本不承认自己落后,被奴役,沉溺于毫无根据的自尊:“我们以前比你们富裕多了。

你是什么!"或者说"忘了":刚从一个假洋鬼子手里拿了一个哭棒,响了之后就什么都忘了,还"有点高兴"。

或者发泄到弱者(小尼姑之类)身上,通过转嫁羞辱来获得满足。

还是“贬低自己”,甘于落后,甘于被奴役:“我是虫子——不要放过它?”经历了这些失败之后,我们自欺欺人,在自我幻想中,把真正的失败变成了精神上虚幻的胜利:说一句“我儿子打了老子”就可以“心满意足地胜利”。

甚至在他脸上狠狠地打了两个嘴巴,“好像又打了一个”,也会风平浪静,天下太平。

而一旦相反的情况被创造,这也是一个用别人想要的任何东西来奴役别人的梦想。

因为鲁迅,人们终于认识到,这种在自己和他人身上的“精神胜利法”,是中华民族觉醒和复兴的最严重的思想障碍之一。

所以,在小说的结尾,阿q在走向布施仪式的前一刻,突然感觉到可怕的狼一样的“眼睛”在撕咬自己的灵魂,并大声呼喊,“救命……”全中国的人读到这里都惊呆了。

这部小说后来被翻译成多种外文,许多外国读者也在自己或同胞身上找到了阿q。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说,阿q使他想起了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农民。

这或许表明,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了一种人类的精神现象;鲁迅的《阿q正传》可以说是一部“为人类而写”的作品。它不仅是第一部介绍给世界的中国现代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自立于世界文学之林的伟大代表。

通过我对书籍和网络的了解,以上都是我自己对鲁迅杂文的体会和分析。看了这么多关于鲁迅杂文特点的分析,我不仅对他的文章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鲁迅本人也有了深刻的认识。

当我分析他的散文时,我似乎同时在解剖他的灵魂和思想。

我真的提高了很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