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形成美的概念
(一)从石器造型看美的产生
人作为自由创造的主体,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具有一定的社会历史内容。早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互助合作,人是在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劳动中作为自由创造的主体而存在的。首先,人类用自己的物质劳动创造了实用价值,然后发现了美好的物质形态。比如圆度,比例等等。事物在物质层面上的使用价值先于审美价值,它反映了美的实际历史过程。为什么使用价值先于审美价值?因为人的物质生产首先是解决人在物质生活上的迫切需求,这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所谓“食必常饱,而后求美;衣须常暖,而后求美(《墨子》),“短褐者不待绣”(《韩非子》)。说明人总是先满足了物质生活的需求,才能提出精神生活的需求。恩格斯说:“人必须先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人类最初并不是为了创造美而生产,也不是专门创造美的对象。美观和实用合二为一,有用有益,往往就是美观。因为只有在有用的对象中,我们才能直观地理解人类创造活动的内容,感受自由创造的快乐。
从石雕造型的演变看美的产生。人类的劳动始于工具的制造,而工具的制造最明显地反映了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从工具造型的演变来看,充分体现了人类自由创造的特点,具体表现为美的产生是使用价值先于审美价值。
从北京周口店的中国猿人开始,中国猿人距今约40万至50万年,属于旧石器时代早期。当时用的是石器,非常粗糙,无定型,往往有多种功能。虽然在外观上与天然石头的区别并不明显,但它在石头表面留下了人类意志的痕迹。从材料的选择、加工方法,到外观的特点,都体现了人类有意识、有意识、有目的的创造活动。所以,不管这种石器有多粗糙,对人类历史都有重大意义。标志着人类从动物中分离出来。原始人制作这种石器不是为了完美,而是为了实用。被称为“北京人的后裔”的陕西许佳尧人也属于旧石器时代。许佳尧人遗址出土了许多石器,其中最重要的发现是石球,数量约为1500。根据贾兰坡先生的研究和推断,这些石球属于狩猎武器。起初,石球的圆形并不是美的标志,而是该物体实用性的标志。你为什么把武器扔成圈?这是因为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发现,圆形物体在投掷时比不规则物体更容易准确击中目标。所以石球的形状是由事业的需要决定的。当原始人类从这些实际形态中看到自己的创造、智慧和力量时,这种圆形就可以成为美的对象。
丁村人(山西省襄汾县)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中国北京猿人之后,经过几十万年的艰苦实践,人类积累了制作石器的经验,并因用途不同,在石器的形状上形成了初步的类型。如劈砍工具、粗尖工具、球形工具等。其中,大三角尖器数量虽少,却是丁村旧石器时代的特有工具。既犀利又立体,在造型上从实用的角度注重平衡和对称;丁村旧石器加工难度大,外观与天然石头明显不同,反映了人类智慧的发展。
穴居人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从美学的角度来看,这件石器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钻磨技术的发现,最具代表性的物件是骨针,针尖和针孔的加工是一项细致的劳动;一是装饰品的外观,包括石珠、动物牙齿、海蚌壳等。,装饰品是红黄绿,相映成趣。这些器物反映了原始人类在解决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审美要求的发展。根据贾兰坡先生的分析,山顶洞人佩戴一定的装饰品,以显示他们的英雄和智慧。比如山顶洞人佩戴的动物牙齿,“很可能是当时那些被公认为英雄的人的猎物。”每抓到一个这样的,就拔一颗牙,穿上一个洞,戴在身上当标志。“这些穿孔的动物牙齿都是犬齿。为什么要用犬齿?据贾兰坡先生分析,“由于犬齿牙根长,洞大,容易从两边挖洞。另一方面,犬齿是所有牙齿中最少也是最锋利有力的。最锋利的牙齿更能表达他们的英雄。“这说明动物牙齿之所以成为美丽的东西,起初并不是因为它们的颜色和形状特征,而是因为它们体现了人类在劳动中的智慧、勇气和力量。正如普列汉诺夫所说,“当野蛮人用老虎的皮、爪子和牙齿或者野牛的皮和角来装饰自己时,他是在暗示自己的灵巧和力量,因为谁克服了灵巧的东西,谁就是灵巧的人,谁克服了有力的东西,谁就是有力的人。格罗斯在他的著作《艺术的起源》中也指出了这一点:“原始装饰的有效性并不局限于它是什么,而主要是它代表了什么。一个澳大利亚人的马甲上有300条白兔尾巴。当然,它本身就非常动人,但更令人钦佩的是,它表明佩戴者必须拥有猎人的技能,才能获得这些兔子尾巴。原始装饰中有很多成功的用牙齿和羽毛做成的食物,也有类似的意义。“这段话解释了澳大利亚人为什么用兔子尾巴作为装饰品,主要是因为这么多的兔子尾巴代表了猎人的技能,也就是说,因为装饰物品是对人的本质力量的一种肯定,它们令人钦佩。在最初的装饰中,由于条件简单,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装饰的感性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因此更容易理解美好事物对生活的积极意义。
Xi安半坡村和山东大汶口的石器属于新石器时代。这些石器大多是研磨过的。磨制石器是新石器时代特有的东西。刚开始只是边缘打磨,后来发展成整体。与此同时,锯割等先进技术已经出现。最常见的有斧、凿、凿、铲等。由于采用了打磨的方法,这些器物不仅提高了实用效率,而且在造型上有了更明显的美学特征(如光滑、均匀、方圆变化等。).从旧石器时代石器粗糙的裂缝中,我们可以看到大自然对人力的抗拒,倔强的石头就像一头桀骜不驯的野兽;在新石器时代石器光滑平整的造型中,我们看到了大自然被征服,倔强的石头仿佛变成了驯服的牲畜。人类赢得了战胜自然的新胜利。
这里还要特别提到的是,山东大汶口出土的于夫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遗物。这幅于夫具有明显的美学特征。在造型上,方圆对粗细的处理很有规律,很对称;在颜色上,它是如此的湿润,闪亮,可爱。玉石坚硬易碎,加工难度大。五千年前能生产出这样的产品,可以说是美的杰作。据考古工作者分析,这件于夫虽然还保留着工具的形态,但主要不是为了实用,可能不是普通人使用的,而是权力的象征,是原始社会一些“头头”使用的。大汶口出土的头饰、颈饰、臂饰很多,说明人们的审美需求越来越发达。
(二)从“美”一词的古义看美的产生
从“美”这个词的含义中,也可以探究出一些关于美的出现的新闻。对“美”这个词的含义有各种各样的解释。
一种解释是大羊很漂亮。在《说文解字》中,他写道:“美是甜的。从羊到大。绵羊由六个牲畜饲养者喂养。美与善一致。”所谓“美善一致”,说明美好的东西最初是和实用结合在一起的。羊成为美的对象,与社会生活中畜牧业的出现密不可分。羊作为一种驯养动物,是当时人们生活资料的重要来源,是人类可亲的对象。羊不仅可以作为食物,也是一种性格温顺的可爱动物。尤其是羊的一些形体特征,如角的对称、卷毛等,更是充满了装饰趣味。甲骨文中的“羊”字形象地表现了羊的外部特征,尤其是头部特征,从角上表现出一种对称美。甲骨文中的“羊”字很多都是有图案的,漂亮的羊头。
另一种解释,不同意大羊美这种观点,认为美与羊无关,“美”字表达的是人的形象。“美”字前半部分表示头上的饰物,可能是戴的角,也可能是插的羽毛。有人推测“就像一个舞者头上戴着羽毛饰品(比如雉鸡尾巴)...羽毛很有美感”(康殷对《词语起源概论》的解读)。从美字开头,就说明一个人在夹着尾巴跳舞。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从美”二字体现了美与人体、美与装饰、美与艺术的关系,一只羊的美还有更深层次的含义,即把羊放在头顶以示祭祀神灵,表示美食是祭神的尤物。这就说了,美的产生与早期的信仰密切相关。此外,羊与人的结合也反映了早期图腾社会的宗教观念,即灵魂可以回归图腾感应产生美感,进一步证明了美源于原始信仰。
至于“美”这个词的含义及其在历史上的演变,这是一个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在古代,庄稼也叫美。比如孟子曾经说过:“种五谷者,亦美也。”这里的“美”与“善”和“善”的一致,也体现了美与实用的关系。谷物被认为是美丽的,因为它们对人类物质生活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
从以上对美的产生的分析,说明以下几点:
1,美来自劳动。美的事物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直接以物体的感性形式(色彩、线条、形状等)呈现出来。),而人的劳动和创造都凝聚在这些感性形式中。这些形式成为人类智慧、灵巧和力量的象征。所以能引起人的喜悦,成为美好的东西。随着生产实践的发展,美也在发展。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了自然现象、自然和规律,同时,人们的手和头脑在改造自然的活动中越来越发达。从石器和陶器的发展过程来看,说明人所创造的对象世界日益富有人的本质——自由创造的力量。
2.在美的生产过程中,使用价值先于审美价值。正如普列汉诺夫所说:“从历史上看,从自觉的、实践的角度看事物,往往先于从审美的角度看事物。”首先,人类制造工具是为了满足物质生活中的实际需要。石器造型的发展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粗糙到精细,从凹凸不平到光滑均匀,从不规则到逐渐定型的过程。这些变化表明,人们的实际需求促进了工具建模的发展。因为它们是实用的,也反映了人的创造,人们喜爱这些东西,这些东西具有美丽的属性。工具造型的每一次新的进步,不仅体现了实用效率的提高,也逐渐出现了产品的装饰性,差异化装饰主要是为了满足审美需求。
3.从实用价值到审美价值,中间者的意识形态起着中介作用。比如,丁卡族女性最初戴20磅重的铁环可能不是为了漂亮,而是为了财富的概念。后来“富”和美的概念逐渐结合,形成了“富”即美。因此,普列汉诺夫说:“在身上戴20磅重的铁环的丁卡族女性,在自己和他人眼里,都比只戴两磅重的铁环时更穷。显然,这里的问题不是戒指的美,而是与之相关的丰富概念。“勇气”的概念也是如此。在原始民族,动物的皮、爪和牙齿成为装饰品,正是因为这些东西“暗示了它们的灵巧和力量”。原来图腾崇拜并不代表美,只是因为宗教迷信。后来随着图腾的发展和我们民族的强大,图腾不仅作为原始的宗教崇拜,还起到了装饰的作用,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审美意义,成为一种美丽的意象。中国的龙凤就是这样。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意识形态在实用性向审美价值的过渡中起着中间作用。但意识形态不是美的根源。意识形态本身也是由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决定的。丁卡人之所以视铁环为美,固然与财富观念有关,但最终根源还是生活实践发展成了“铁世纪”。
4.生产实践中主客体的辩证关系。在原始社会,各种工具造型的发展是无法用物体本身来解释的。在历史发展中,人类不断改造自然,事物在变化,人也在变化,人与事物相互作用。正确理解实践中主客体的辩证关系是探索美的根源的一把钥匙。
我们所说的“物”,是指人所创造的物体世界。这个客体世界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也就是人化的自然。反过来影响主体,人的感情的丰富性被客体的丰富性所发现。马克思说:“人的感情和感情的人性,只是由于相应物的存在和人化了的自然而产生的。五官的形成是历次世界历史的产物。”比如,人类在制作石球、纺车、石珠、钻孔中发展了圆感;磨制石器不仅发展了人的光滑感和整齐感,还发展了面感和线条感。在磨制石器时,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几何图形(如圆形、正方形、梯形等。)和各种清晰的线条(曲线、直线等。)由曲面相交形成。从磨制石器可以看出,人们的形式感越来越发达。旧石器时代早期,人们的感觉也是粗糙的,与粗糙的石器相适应。启发人们掌握一些编织的图案。从彩陶以及后来玉器的制作,人们对色彩的美感得到了发展。没有客体,就无法解释主体的思维和感觉的发展,也无法解释没有主体的产品的变化。人类在劳动中创造美,在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能力和需求。有了这种提高的审美能力,人类创造了更新更美的东西。从创造美的客体到提高主体的审美能力,再到创造新的美。这是一个循环的过程,使美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上面提到的石器和陶器的发展过程,既是事物的发展过程,也是人的发展过程,是人和事物在实践中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的实践和自由创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3)播种美的祭坛:原始宗教中美的出现
宗教和审美有什么联系?
从原始人对“第二自我”(灵魂)的描述中,我们会发现,我们视为“艺术”的纹身、面具、歌舞、岩画之类的东西,本身就是宗教文化的一部分。按照文化的惯性,这些东西首先表现为落后民族中“长生不老”的人文补救。他们建造坟墓,让灵魂感到“在家里”,他们为身体举行第二次葬礼,让灵魂感到“爱上了这个世界”,他们在死者的脸上画图腾(如美洲西北部的印第安人),希望死者复活,他们戴上面具送死者(如彝族人),以显示生与死的互通,他们狂舞,以制造幻觉,连接神灵...
可见,原始艺术是为了表达另一种现实,另一种存在。肉体的死亡并不意味着灵魂的死亡,宗教的目的是为了表达这种不朽感。比如灵魂,往往被认为是与人同在的外在的、独立的存在。正如巴罗阿迪族的神话所说,有害的灵魂“乌洛姆”可能像风一样,也可能是变化无常的,它经常出没于人们身边。它是灵魂的一种不道德的形式(恶灵)。它们可以变形,就像梦和影像一样。这就是源于对死亡的恐惧的创造力。泰勒在他的名著《原始文化》中,曾经引用了很多人们称灵魂和精灵为“影子”的例子,这与珞巴族的神话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具象、类比、象征、类比等。,在原始宗教中,都作用于人们对“第二自我”(灵魂)的模仿,作用于它们之间的神秘联系。
在西藏日土-乌江地区发现的“其吾普”岩画,描绘了一个背着包在山路上侧身行走的小身影;宋代王翔《纪胜》把广西武宣县岩壁上雕刻的人称为“神仙人物”。岩画中人物雕刻的特点是平面造型,忽视透视效果,同一姿态反复重叠,把握基本形态,不画五官,看起来有阴影,有气势。因为岩画往往远离人们出入的地方,所以往往雕刻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比如“七屋铺”岩画群就位于离日土近百公里的小山谷里,无路可走)。毫无疑问,它的目的不是为了炫耀和展示,也不是为了美丽,而是为了展示“影子”(灵魂)生活在哪里,希望他们(死者)永存。
既然原始艺术是人类原始早期的信仰和仪式的一部分,那么离开宗教就无法独立研究原始艺术。而且,这一时期原始人的宗教生活中也包含着美,所以我们不得不相信它们之间自始至终存在着相似性,而不是它们相互交融的起源。最重要的是,宗教和美学是基于对生存和死亡的终极关怀;他们都暂时放弃了人的自然生活状态,进入了一种近乎于灵魂的狂喜状态。人们回应自然生活,沉浸在近神境界。这种原始宗教的浸淫,这种神人交往,是有益的,是有影响的,所以是巫术。
宗教和审美是分不开的,是共生的,应该说来自于它们天然的相似性。乌格里诺维奇在《艺术与宗教》一书中写道:
“人的审美活动和宗教活动并没有分道扬镳,也没有建立自己的家园,而是在一个完整的神话仪式情结中得以实现。但是,从审美活动和宗教活动(崇拜活动)在古代没有分离的事实来看,并不能断定这两种活动中有一种是由另一种派生出来的,另一种是由另一种派生出来的。”
这种观点令人信服的一点是,宗教和审美并不相互产生,而是相互为他者。“神话仪式情结”是早期人类精神文化的一种典型形式。马克思还说:“古代民族在幻想和神话中经历了自己的史前时期。”宗教的本质也在于幻想,仪式是幻想主导的行动。祭祀死者和祈求风调雨顺的仪式都包含着在仪式中实现自己愿望的含义。特别是人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试图借助自己的想象来操纵和控制自然秩序,强调人的神秘体验,这种体验对原始艺术的影响最为直接,世界原始人民间流传的“射日”神话(一种消灾消灾的英雄神话)就是由原始巫术证实的。
当原始人与太阳在生存关系上出现矛盾时(如久旱、旱地、穷人),人们就用幻想来扩大自己的力量,降服太阳,使之服从。壮族“康特射日”中的一个神话,讲述了康特为民除害,接连射下11个“毒太阳”。毛南族神话《射日射月》讲述了天上九头乌龙符咒烤焦了人间,造成了无尽的苦难。英雄葛登上9999尺高的巴音山顶,一箭射下七个乌龙符咒,留下两个为日月。巴罗民族的九日神话也具有消灾的性质。射日神话在台湾省中北部的高山族地区也很流行。据说古代两天,高山族的祖先派出三代射手,经过艰苦跋涉,不惜牺牲,终于射下一个太阳,把它变成了月亮。
我国射日神话多流传于以农耕和狩猎为主的古代民族中(包括汉族的“射日”神话)。神话的隐含内容最初与这些地区的经济文化类型密切相关,神化人物征服太阳的射箭活动表明狩猎经济为神话想象提供了前提。
这类神话表现了原始生产方式下人们征服自然的欲望。在原始宗教中,以一定的仪式进行控制超人力量、影响人类生命或自然的事件,可以视为巫术。按照列维-布鲁尔的说法,只要事物与我接触,一方就可以对另一方渗透影响,所以拍摄太阳就表明了这样一种心态:即对太阳施加想要的效果,就可以控制太阳的热量,使其趋利避害,造福世界。这是一种好的巫术(白色巫术)。据此可以得出结论,射日神话可能与求雨巫术中的射日仪式有关。
射日仪式的表演者认为,通过内力对外物施加控制或消灭影响,将自身力量所发挥的作用扩大,并在表演中生动地程式化为宗教仪式;对鬼域和神灵仪式的神秘解读是神话,即相应产生了原始语言艺术(如射日神话)。对继续产生神话的现代原始民族文化的考察证明,所有的神话都是在非常神圣、庄严、神秘的仪式中吟唱或背诵的,具有有效神谕的性质;神话从神坛走向世俗化,逐渐成为故事,是审美需求的自觉结果。
无论如何,宗教中人与神的关系包含了人与现实的关系。人与现实的关系是一切宗教的出发点和归宿。神灵游荡或生活在宗教世界里,但神灵的一切活动都只是人类活动的影子。
这里我们再次使用“影子”的概念。对于这个“影子”,随着仪式的舞蹈而产生的幻觉,就是对“影子”的捕捉;文身、身饰为“影”装(据说能接神通,防巫术伤害);法术和唱法都是以声求象(影)。珞巴族巫师跳鬼的时候,疯狂中发出一种奇怪的音调。据说巫师此时已经变成了某种鬼灵,鬼灵在说话。南非祖鲁族人的tunzi这个词有影子和幽灵的双重含义。他们认为人死了就成了祖先。巫术中对阴影的处理随处可见。彝族的黑巫术为了咒死人,会举一反三攻影。制造阴影并影响它们在葬礼仪式中经常见到。如前所述,拉祜族人为死者招魂而切割的纸人是“影体”,是对第二自我(灵魂)的类比。对他的处置(挂在杆子上)表明了想要的影响。应该说,被视为“原始艺术”的文化构成,从广义上讲,就是人们对影子(第二自我,灵魂)施加影响的一切巫术。
原始宗教是什么的问题,就像什么是美一样,很难回答。与其说审美对其使用非常有效,不如说它们具有统一性。在原始时代,宗教符合人们对自由和自我关怀的渴望,这也是审美本身的目的。自由、自主行动、精神向往、自由表达等等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其实这是人的本能需求(物质)和自我超越需求(精神)在人们心中的一种表现,也是人类生命意识和对幸福的需要的一种顽强表现。马克思说得很清楚:“如果一个人不为他自己的需要同时也为需要它的器官做一件事,他就什么也做不成。”原始宗教是一个物质和精神需要相互交融、相互过滤的“容器”,可以标记为以下公式:
物质需求,宗教精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