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头镇的历史沿革

明朝洪武年间,周知年间叶世华在大村铺(今海头镇驻地李娜村)与谭天(今南岗村)之间的北高墩(原名冠崖山)上设置安海司巡检司,由1729(清雍正七年)改为稀酱司,1730(清雍正六年)当时港外有珊瑚礁,是之后。

1819(清永庆二十四年),隶属儋州李德清。

1932年(民国21年),海头为丹县第六区公所驻地。为防海盗,丹县公安局设在港口镇(又名海头镇)。

解放初期,海头镇隶属第三区办事处(李娜村),辖李娜乡、德阳乡、珠江乡、乐嘉乡、阳东乡。

1957,撤区并乡,称海头乡。

海头人民公社成立于1958。

1983,取消公社制,改为海头区。

1987年春,恢复海头镇,镇政府仍住在李娜新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