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的历史
吉林省长期以来是汉族、满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杂居、生活的地方。虽然汉族很早就迁移到该省中东部地区从事农业和采集,但满族、蒙古族及其祖先对该省的经济发展影响很大。约3000年前生活在长白山北部的苏神族(汉代称“楼”,隋唐称“洪”),以狩猎和狩猎为主,是这一地区的原始居民。唐朝在东部山区建立了渤海王国。宋朝建立了晋国(女真)。明朝以后,满族的经济活动包括畜牧业、采集业、狩猎业、渔业和农业。该省西部,古代称鲜卑、契丹、鞑靼,都属于蒙古人的同一个家族,以游牧为主。北宋建立辽国,灭渤海国,直抵本省东部。到明朝末年,全省还是地广人稀,森林茂密,草原富饶。
清朝顺治年间发布垦荒令,鼓励华北农民来东北垦荒,但到了乾隆五年(1740),又发布“难民回归令”,实行封禁政策。这一时期,长白山被划为清朝狩猎场,东风、梅河口、辉南、磐石一带为皇家围场。从松花江上的命运到辽宁省的开原,柳条边墙被建造。西边是蒙古牧场,禁止越界。但清政府的禁令政策未能阻止华北汉族农民大量流入吉林中部地区,并向北、东、西扩张。1791年,蒙古诸侯也开始在长春地区招人开垦土地。农垦区出现了酿酒等手工业和小集镇,东部的鸭绿江、图们江流域也有不少汉族和朝鲜族迁入从事农业、伐木和采集。嘉庆八年(1803)取消禁令,光绪四年(1878)在吉林设立垦殖局,经济面貌大为改观,逐渐形成东部农林区、中部农区、西部农牧区的差异。清初宁古塔将军从1676迁到吉林,是吉林省建立的开始。其管辖范围包括中东部省份、黑龙江省东南部以及乌苏里江以东、黑龙江省以北的广大地区。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吉林省正式成立,省会吉林,管辖范围横跨今天吉林、黑龙江两省的大部分地区,有吉昌、滨江(哈尔滨)、依兰(三姓)、延吉四路,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20世纪初,铁路建成了。1903至1929,中东铁路南满支线、吉昌、四桃、吉墩、天图、姬神线完成。日伪时期还建成了昌图、长白、木图、拉滨、白阿、明治、雅林线。这些铁路改变了以吉林为中心的关马站交通体系和区域联系方向,哈尔滨及其相关地区也脱离了吉林省。从而强化长春的政治和交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