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离婚书和离婚书有区别吗?

古籍和离婚书与离婚书的区别还是挺巨大的。在古代,女性地位低下,婚姻不由她们做主。甚至离婚后的命运都掌握在男方手里。

电视剧经常提到停书。通常的场景是,男方愤怒的大喊,你再这么恶毒,我就跟你离婚!女方听后的普遍反应是近乎疯狂,大吵大闹,把男方的恶行说了出来。其实这样的场景是有道理的,但是在真实的历史中,女方不会闹出这么大的乱子。毕竟她没有地位,但是离婚对已婚女性的伤害真的是致命的。

在古代,女性在婚姻中不仅需要三从四德,还要有七大规矩。当男方认为女方犯了七条规,他可以取消一封信,让妻子远离自己。其实两个人分开是小事,关键是这个离婚的存在,所以没有人敢再接受这个女人。换句话说,几乎所有离婚的女人都以悲剧收场。

也是因为离婚的性质才出现了离婚,因为婚后双方可能只是性格不合,无法生活,或者婚姻因为各种原因破裂,并没有违反七出法则,所以离婚不是可以随便写的,况且有权势的家庭也不会让自己的女儿背负被离婚的名声。

可以参考现代的离婚协议,比如唐宋时期流行的和平离婚。和现在的离婚协议一样,离婚协议会明确财产分割、协商结果等。双方都是自愿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出格,所以其实对双方都有好处,尤其是女方。他们中的一些人会互相祝愿:“离得远,宽,各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