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营茅台酒厂是什么时候生产的?

标签右下方写有“地方国有”字样的茅台酒,可称为“地方国有”茅台酒。

“地方国有”生产时间:国产茅台酒1954-1986;出口茅台酒1954-1959;茅台酒1982-1986。

“1954 5月更名为“地方国有茅台酒厂”,于是“地方国有”的概念从1954开始产生。

1954,不管是内销还是出口,茅台酒的“台”字还是草字头的“苔”字。

4月1955后,改为沿用至今的“台湾”二字。

1956 11.2,贵州省工业厅批准将国产茅台商标上的繁体字改为简体字,但出口未改,仍为繁体字。

茅台改革

1951地方国营茅台酒厂成立后,原注册商标为“贵州茅台”牌,上端中央为工农手拉手图案,左右两边为波浪线,下方为“贵州茅台”五个红色大字和“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十个白色大字。

1953年,茅台酒开始出口,瓶身印有金色麦穗齿轮和红色五星组成的“车轮”图案,也就是今天“五星”商标的前身。但这个“轮子”图案一开始并没有在海外注册,委托书是6月份1955 165438成立的。自6月1955起,逐步获准在中国、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区和国家进行商标注册。

茅台背标更换从1966开始。上面写着:茅台酒是国家名酒,产于贵州省仁怀县茅台镇,有200多年的悠久历史...这个酒标一直用到1982。

从1962到1978,茅台亏损了16年,累计亏损400多万元。一瓶53度茅台1987的零售价是8块钱,但当时价格管制,没有市场。

给茅台带来活力的是价格改革。1988年茅台实现利润5000多万元,1991年超过1亿元。

参考以上内容:凤凰。com-茅台上的茅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