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欧洲的骑士?
起初,骑士是由骑兵发展而来的,其前提条件是只有骑兵取代步兵,骑士阶层才能崛起。骑兵第一次大显身手,无疑是日耳曼击败东罗马之战,让骑兵占据了优势。但是,骑士并不等于绝对意义上的骑兵。骑士其实是西欧把军事力量纳入封建制度的产物。起初因为自由民数量多,实行义务兵役制。但是,随着土地的兼并,大规模的地产制度导致自由民的数量大大减少,难以实行义务兵役制,可以应征入伍的人群范围越来越窄,自由民买不起军事装备,于是骑士开始成为领主的特权。
为了保证相当数量的士兵,当时的上层阶级采取了一些措施,即把兵役和经济资源结合起来,这是中世纪常见的封地制度。这一制度始于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时期。兵役由义务制变为封地制,于是封建主的军队成为国军的基础。这种制度稳定而牢固,将骑兵从分散状态转化为骑士阶级,即骑士等于骑兵加上土地所有权。
当时骑士的主要职责是士兵,士兵的形象受到社会的高度尊重,因为频繁的军事活动是中世纪的特点。在人们的心目中,战争是社会生活的常态。在经济领域,骑士是封建制度的一部分,效忠于领主,并通过宣誓等仪式强化这种纽带。从社会阶层来说,贵族在战斗中可以是骑士,但骑士不一定是贵族。骑士的主要职责是战斗,但他没有贵族所拥有的司法权和一些世袭权,但他是“贵族的追随者”,处于贵族和农民之间的中产阶级。
在12 ~ 13世纪后的和平时期,骑士的军事只能开始削弱,提高在经济和政治领域的地位,逐渐与贵族融合。当时骑士的培养要从出生开始,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出生时在父亲的监督下受洗,由奶妈抚养到7岁,不能和家人一起生活。7岁以后,我才真正走上了侠义之路。我离开了住处,去了一个比我家庭地位更高的贵族家庭,开始学习成为骑士的必要知识,比如鹰猎,各种宗教知识和礼仪。从14岁开始,他就是贵族的贴身侍从,这是礼仪性质的,他可以从中学习到很多东西,直到21岁成长。
21岁,必须经过特殊的仪式,才能脱离领主家族,成为独立骑士。仪式隆重,这种册封仪式被认为是过去成年礼的延续或变形:第一天有沐浴和祈祷两个仪式,以净化身体和灵魂。第二天正式授勋:收马,举行象征性比赛,成为骑士的外在标志。
所以当时的骑士有固定的特点,被专门称为“士兵”。
中世纪骑士与教会的关系是中世纪骑士的一大特色,也是野蛮与理论的结合。
一开始双方是对立的,因为骑士代表被毁灭的一方,而基督教代表被毁灭的罗马帝国;骑士非常尚武,以劫掠为特征,劫掠的目标往往针对教会。双方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冲突。基督教崇尚和平,而骑士以战争为乐。
导致两者结合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源于教会的世俗化。由于拥有大量土地,教会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地主。当时,一个小教会可以拥有超过1000个庄园。教会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和利益,开始涉足世俗的东西,从对国王的依赖到对国王的支配,这也转移了骑士保护的对象。作为基督徒,骑士不能侵犯教会,教会从与骑士对立的机构变成了受骑士保护的机构。第二点是骑士自己也变了。因为进入教会是当时贵族后代获得社会地位的途径,骑士从小就接受宗教教育,听从上帝的指示选择合适的行为,从小就培养对上帝的信仰。此外,骑士在遇到困难时,也经常祈求上帝的保佑。有些骑士因为战争太过残酷而转而修道,有些骑士因为需要精神慰藉而绝对信仰基督教而幸存下来。
所以很多教会的行为准则就成了骑士的规矩,骑士就成了上帝的士兵。当时骑士的原则主要是:做一个虔诚的基督徒。12 ~ 13世纪以后,虔诚成为第一准则,信仰基督教既是一种品质,也是一种资格,规定和约束骑士。骑士的装备也代表教义,剑是十字架宗教的象征,盾代表保护教会的职责,双刃剑代表正义的一面,杀死敌人。而信仰上帝,骑士也必须以实际行动来祈祷和忏悔自己的罪行。我们必须成为保护教会的守护者。世俗国家是上帝在人间的房间,国王是房间的代表。骑士保护国王不仅是保护上帝,也是保护教会。
中世纪骑士的爱情观也有其独特性,与现代人的观念格格不入,可以说是独一无二。
当时婚姻是以财产为基础的,骑士追求的是爱情,但都是淑女,不是以婚姻为目的。这一理念成为中世纪后期倡导的主题,吟游诗人用诗歌在各地吟唱,对以后的欧洲影响很大。而且这种爱情观在当时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在和平时期,骑士的军事只能被削弱,开始生活在贵族的宫廷里,讲究礼仪和风度而不是武力。尤其是十字军东征之后,大部分男人都出去打仗了,世俗的事情就落到了女人身上,女人的能力和地位都得到了提升。女主往往在宫廷中举足轻重,地位崇高,成为前来依附自己的武士们崇拜的对象。而且骑士生长在贵族家庭,很多教育都是女主安排的,无形中构成了一种母亲崇拜。这也是对当时无爱婚姻的一种补充。骑士结婚是为了利益。为了满足精神需求,寻找正常婚姻之外的精神支撑,他们崇拜的女主自然成为他们追求的对象。这种爱情有很多不同于其他时代的观念:包含了忠诚的观念,但不追求平等;而且不以结婚为目的,经历困难也无所谓;这也是道德提升的机会,封建诸侯关系在爱情中体现为服从。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淑女就是那个时期的典型女性。如果一个粗鲁的骑士受到青睐,他就可以变得有教养,这符合作为上流社会的规范和和平时期的要求。
什么是骑士文学?
骑士文学是一种完全不同于教会文学的世俗文学。它形成于十一世纪至十三世纪。这期间,无休止战斗的创业时代结束了。由于骑士制度的建立和骑士阶层社会地位的提高,出现了他们自己的精神生活和道德标准。他们突破了基督教的生而禁止的观念,要求世俗的享乐,向往世俗的爱情,追求侠义的侠义和扶弱灭强的侠义,温雅的侠义。武侠文学是这一精神特征的集中体现。
骑士文学多以民间传说、史诗为主,基本题材多为封建骑士立功立业、侠义冒险、仕女崇拜、爱情至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主要是关于骑士和淑女的爱情波折,常以抒情诗来表现。法国南部普罗旺斯的“特鲁·巴杜尔”(即吟游诗人)的情歌是最具代表性的骑士抒情诗。其中《黎明之歌》描述了天即将破晓,骑士和夫人离别时依依不舍的最精彩场景。《黎明之歌》是普罗旺斯情歌的精髓。在包办婚姻的中世纪,“至高无上”的骑士爱情是历史上第一次个人爱情。另一种主要是关于骑士的冒险经历和成就,往往以骑士传说的形式表现出来。中世纪西欧各主要国家都有关于亚瑟王传说的故事,其他骑士传说多以亚瑟王和他的150位圆桌骑士的故事以及圣杯的故事为蓝本。因此,亚瑟王传说这一英国体系是中世纪西方骑士传说文学中最具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体系。属于这个体系的骑士传说,在英国最杰出的是加韦恩爵士和带边衣的骑士;最典型的法国骑士传说是兰斯洛特,还有韵文传说《布鲁特的传说》。德国的三叉戟和伊萨卡后来加入了英国体系。第二个系统是法国系统。法国西部是骑士文学的中心,这里的行吟诗人被称为“Te Rouville”。这个系统的骑士传说大多是基于查理大帝和他的骑士们的战斗故事,比如《罗兰之歌》。它与英雄史诗的区别在于,骑士传奇不局限于史实,“特殊的鲁维尔”可以有目的地虚构,以突出骑士文学的三大主题:冒险、爱情和宗教。第三个系统是古代系统,以古希腊、罗马的特洛伊战争、亚历山大远征等古代史诗为题材。骑士文学在文学发展史上的意义在于,现代小说的种子在这类作品中已经成熟。
法国是骑士文学最繁荣的地方。主要体裁是抒情诗和叙事诗(诗化传奇)。骑士抒情诗的中心是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作者主要是封建领主和骑士,少数是下层社会的人。法国北部骑士文学的主要成就是骑士叙事诗。骑士文学也表现出一定的反封建精神。
它对文学的发展有什么意义?
骑士文学从来都是一种制度(骑士制度)和一种文化(基督教文化)相结合的产物,骑士制度的兴衰直接决定了骑士文学的兴衰。骑士文学的产生、发展和衰落的历史,就是中世纪骑士制度的产生、发展和衰落的历史。相反,武侠文学经历了产生、发展和转型三个不同的历程。换句话说,骑士文学是历史文学,没有蜕变就没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