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诠释学”
迄今为止,还没有一般意义上的“诠释学”的定义。呈现给我们的是一些不同时期发展出来的不同形式的诠释学。
虽然解释学的主要目的是对意义的理解和解释,但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解释学定义为关于理解和解释的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语言学、语义学甚至哲学都可以看作是关于理解和解释的理论。
这一定义不仅忽略了诠释学的历史特征(这是诠释学最重要的、最先显现的特征之一),也未能反映出自海德格尔以来诠释学在诠释学方法论和本体论上取得突破的努力。
因此,我认为有必要重新定义“诠释学”。基于上述定义,我们可以将诠释学暂定为这样一种理论,即诠释学是理解和解释文本意义(广义)及其本体论基础的方法论。
——摘自潘德荣《西方诠释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