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是明清时期的通商口岸,那么中外之间交易的商品有哪些呢?
贸易商品可以分为两部分:
首先,它是人们最熟悉的贸易贡品。
外国派遣使节到明廷朝贡,朝贡被称为“巩峥”,是比较正规的贸易商品。巩峥是赠送给明朝皇室的珍贵宝物,如玛瑙、象牙、琉璃制品、乌龟、铠甲、孔雀、犀牛、金银器皿、长颈鹿等珍稀动物,以及当时中国的一些珍贵香料和调料,如龙岩、檀香、苏木、胡椒等。
后来,明朝还向外国使者赠送了一些礼物,如国王的金印、国王的御服、日历、金银纸币、精美的丝绸制品等等。
自朱元璋以来,基于厚积薄发的原则,明朝多献贡品,既显示了皇帝的大度,也满足了皇帝的虚荣心。这部分,正如传统观点所显示的,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只是一种政治外交的礼物交换。在我国领导人出访或接待外宾时,一些中外领导人互赠礼物以表达善意。
第二,朝贡附属品的贸易。
在朝贡使者支付的货物贸易中,有少数被称为“附货”或“附货”,这些贸易货物可以在史静通环或石波石等地进行第二次交易。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交易的商品都可以进行两次交易。当初明政府对不同的货物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正常的老话:就是明政府出钱买一些需要的物品,剩下的就交给当地市场自由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