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移交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档案局移交档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单位提取;应当有单位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办理人员的身份证件;

2.我提取它;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档案移交函、档案员劳动合同或从业记录、社保证明;

3.委托他人提取;委托单位出具的备案(过户)函、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人事档案记录了员工个人成长和思想发展的历史,可以展现员工的家庭情况、职业情况、个人自然情况等方面。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档案随人走”的原则,必须在员工调动后一周内将其人事档案转移到新的管理部门。

国家对大学生毕业后未就业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方式:

1,档案转入生源地,由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个人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去生源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工作的毕业生。优点是在来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缺点是如果两年内离开来源地就业,需要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2、是将档案留在学校,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滞留两年以上未落实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原籍,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登记卡。这种方法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3、是把档案转到职业介绍所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好处是毕业生很容易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沟通相对较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综上所述,我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转院函。准备好材料后,去档案所在的地方,开具接收单位的转送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和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文章

各级国家档案馆内的永久档案实行一、二、三级管理,具体分级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四条

经国家档案局同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国务院各部门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事业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