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的“我的公案”是真实的历史事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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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美形象源于明代小说《放大包龙判百案》,陈世美故事完善定型于清代经典名著《三侠五义》的续集《续王猫》,影响了传统戏曲《秦香莲》(又称《我的美人案》)。陈世美在剧中是一个抛弃妻儿的忘恩负义的反派,最后被包拯斩首,所以成为后世忘恩负义的代名词。他是虚构的人物,不是真实的历史人物。

童先生收集了10年间的大量文史资料和民间传说,撰写了40万字的专著《陈念谷秘史》。童老先生认为《我的美人案》中陈世美的原型是清朝顺治年间一个叫陈念谷的人。但是,生活中的陈念谷和戏曲中的陈世美是完全相反的人物。

其实早在清朝之前的明朝,万历年间,一个自称是钱塘散人的人留下了一本书叫《包公百例》。当时的第26本《秦与人间美人重生》就有人陈世美不认妻儿的故事,与豫剧《包青天》的前半段情节十分相似。只是这本书里没有写陈世美,而是把陈世美送去了,包公的戏在三侠五义的影响下改成了陈世美。所以,童老先生的观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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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童先生的观点叙述:

陈念古,周俊人,生于明朝天启五年。他从小聪明好学。清顺治八年,陈念谷考取举人,顺治十二年,考中进士。后被任命为直隶饶阳知府。任职三年后,吏部评定他的政绩最好,提拔他为刑部主事、博士。陈年谷因政绩突出,多次被顺治皇帝起用,被封为贵州四世道副使节、巡检司首席秘书,参政议政。康熙十年,陈念谷升任大夫、侍郎,康熙二十三年携妻回国。

清顺治十五年,陈淑妹的同学好友邱梦麟、胡梦蝶从周俊前往京都向陈淑妹求官,陈淑妹说明真相后婉言拒绝。邱和胡大为不满。他们认为陈淑妹在他学习期间帮助过他,但他的职业生涯已经结束了。反而忘恩负义,忘了旧情。

怀恨回国的邱梦麟和胡梦蝶,到了河南南阳,遇到了地方戏《琵琶行》。两人看出戏里演的是忘恩负义,于是做了个打算。他们不惜花钱,要求剧团按照自己的意愿改造琵琶的剧情。诡计中忘恩负义的英雄换成了他们怀恨在心的陈淑妹,他们编造了一出他们认为比琵琶更好的新戏。戏的内容本来不多,但是改了名字。为了掩人耳目,他们不敢用真名。相反,他们把变成了陈世美,陈世美变成了徐。

改编的《琵琶记》在河南、陕西、湖北的演出,引起了观众的共鸣。根据观众的意愿,《琵琶记》后来被改编成《陈世美》,并由包青天获奖。于是,清朝的事件被“演绎”到了宋朝,剧名就成了《我的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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