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政府是怎么处理拐卖妇女儿童的,让你再也没有第二次?
在宋代,贩卖妇女儿童的罪犯一般由政府根据情节进行处理,专门贩卖妇女儿童做奴婢的则处以绞刑。这样他们就不会再犯了。
无论古代还是现代,拐卖人口都是大罪,尤其是拐卖妇女儿童的,会被判重刑。贩卖人口不仅现在猖獗,实际上在古代就开始了。从秦国开始,就有了买卖人口的生意。当时一些做奴婢的妇女儿童。可以被有钱人随意买卖,我们也经常能看到从电视上购买女仆。但自宋代以来。这种奴隶贱嘴的制度被打破了,随意买卖人口是违法的。虽然已经明令禁止继续这样做,但在民间依然猖獗。
从宋代开始,奴婢就不是主人家庭的私有财产了。可以说那时候还没有奴婢这种东西,只有丫环或者人力资源。一般来说,像现在一样,他们是享有法律保护的独立的人。业主与家庭的关系也属于经济利益上的雇佣关系。他们会签一个合同,也就是合同,把工资和聘用期写清楚。一旦合同到期,需要立即解除主仆关系。为了防止这种终身行为,法庭
宋朝也严厉打击这种贩卖人口的行为。那些卖孩子做女仆的人被判绞刑。如果儿童被拐卖做童工,将被流放三千里。如果将儿童作为儿童出售给他人,这种行为将被判处三年监禁。如果造成人身伤害,那就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