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代私家监狱阅读研究的思考

《清代私人监狱研究》一书由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陈博士执笔,人民出版社2015年底出版。在这位历史学家的“求真”之笔中,他用多种资料相互参照的方法,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多视角的监狱图景。

陈的清代“私狱”与法定监狱有着异同。作为关押尚未受审的犯罪嫌疑人、目前正在受审的轻罪犯甚至律师的场所,一直成为官员们借道的利益洞穴。作者特别关注私人监狱中无辜平民的命运,在政府的“合法权利”的借口下展示他们无助和烦恼的生活。在清代,作者考察了监狱(或堂)、牌楼、康复所、厢房、黑窑等私人监狱设施的起源。更有甚者,作者秉承“治史如破狱”的理念,以偏信之黑暗为戒,有意梳理清代各派对私狱设施的“历史见解”(用钱穆先生的话说),强调充分征用各种能代表各方立场的文献,参与复杂的讨论,比较论证,接近历史真相。因此,本文不仅使用了大量的官方记录、档案、法令等文本,还试图寻找反映“民间立场”的材料。然而,人民立场的信息在官方史料中极难找到。因此,作者充分发挥“上他寻青空,下他寻黄泉”的精神,广泛搜罗丰富的藏书,除了大量使用民间京派论文外,还十分注重小说和文学作品的运用。比如本文广泛使用的小说《活着的地狱》,就有对官方服务集团运作私人监狱的精辟描述。

通过这些不同群体立场的材料,作者意在展现清代私人监狱的多面性。从民间立场的信息来看,私牢无疑是一个供残疾人炫耀的幽灵地狱。然而,当笔者考察“官事”等官职数据时,民间官职的私牢格局却被彻底颠覆。在一个取证技术不发达,罪名待定的时代,盗窃生命这种严重案件的审理,真的要靠尸体亲属和相关街坊其他人的证言。为了防止逃跑,也为了审判时随叫随到,不可避免地要对其进行临时羁押。恶劣的生活条件被监狱有限的财力所逼,暴力对抗是为了严格的审讯。在当时的法律中,打楚的口供并不完全违法。

通过北京的起诉书获得私立监狱弊端信息的中央官员,在私立监狱问题上意见分歧,并非铁板一块。大致分为两个派系:御史和刑部。前者偏向人民立场,后者同情为官理念。有意思的是,就皇帝而言,康熙和雍正两朝皇帝的态度也有很大差异。前者偏向于民间立场,主张杜绝此类私人监狱,后者主要从制度上加以利用,但实际上是对两个朝代君主政体的风格和个性差异打折扣。雍正的主张最终得到了地方务实官员的认同,从而推动了地方私立监狱的“制度化”和“合法化”。然而,正是通过这种合法化的改革,地方官服务掩盖,滥用妓女和徇私舞弊。

虽然作者运用这种多文本互参的方法可以呈现出清代私人监狱的多面图景,但很难对“非黑即白”做出明确的界定,但作者并没有确定“相对主义”的历史观,陷入了不可知论的境地。在谈论同一个历史片段时,当不同群体的文本立场互不相同时,作者注重对各类历史叙事文本的细读和深入研究,注重对文本背后未言之事的回复,进而确定“上位叙事”。在这本书里,作者常常不自觉地暴露自己的“底层”立场。一般来说,当事实与官服不同时,作者倾向于给予官服更多的同情,而当事实与民服不同时,作者倾向于支持民服的意见。在私人监狱长期禁止的问题上,作者实际上采取的是一步步“向上”的态度,认为大量官员实际上与下层官员有关联和勾结,甚至官员而不是官员对私人监狱的虐待负有主要责任,制度邪恶的一面也不容忽视,如资源与人口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司法系统自动转科、监狱财政短缺、官员工资过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