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消防史潇湘

雍正。

紫禁城第一支“职业消防队”是雍正帝建立的。因为雍正帝年轻时遭遇过一次火灾,他上台后就专门设立了防火班。由八旗官兵和禁卫军组成的正规部队组成,每个执勤点配备全套灭火工具。

据悉,清朝康熙、雍正、乾隆三个朝代,每个防火班不下200人。防火类又叫机斗,是当时非常先进的引水灭火工具。这种家用灭火器,也叫“水龙带”,一般放在防火班的宿舍里,移动时便于携带。

古代人的防火方法

商朝的时候烧了几个粮仓,而且火还不小。在出土的甲骨文中就有记载,这也是文字出现后对火的最早记载。看到火灾的严重程度,商朝制定了火刑,如果被遗弃在路上的灰烬复燃引起火灾,就要受到断手的惩罚。

周朝规定,在仲春和二月,掌管宫廷用火的官员要在城内用木槌敲响大钟,提醒大家防火。这也是守夜人呼唤火烛的由来——每到冬天,临近黄昏,街上会传来一阵阵“寒冬小心火烛,水缸已满,厨仓已清。”

春秋战国时期,管仲称治理“火”是关系国家贫富的大事之一,提出了修改火宪法的意见。当时,举行仪式的人必须用左手举起火炬,以减少明火篡改的风险。右手拿碗,随时捡灰,防止残火飞溅。

到了唐代,负责生火的组织叫做武侯铺,分布在城市和作坊。消防员人数从10人到20人到数百人不等,形成了遍布全市的消防通信系统。消防工具多是用猪、牛、羊等动物的皮编织而成的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