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方法有哪些?细节点

根据评标采用的排序依据,可分为四大类,即评分评审法(按分数排序,包括综合评价法和性价比法)、价格评审法(按价格排序,包括最低评标价法、最低投标价法、价格比法等。)、综合评估法(按总体优劣排序)、分步评估法(先以技术分(和商务分)为衡量标准确定入围投标人。详情如下:

(1)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将总评估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视为中标人(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性价比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通过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所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商(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通过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所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商(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4)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价因素,由评委定性评价确定中标人(候选人)的评估方法。

(5)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将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6)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评委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将投标价以外的价值因素量化并折算成相应的价格,然后与报价相结合,得到折算投标价,从中确定折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7)最低评标价法:是指评委将投标报价以外的商务和技术因素量化并换算成相应的价格,然后与报价相结合得到评标价,从中确定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8)设备运行年限评估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在最低评标价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运行年限、运行维护费用和折现率。

(9)固定低价评标法:是指投标人的报价必须等于招标人发出的合理低价,当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时,进入随机选择中标人环节的评标方法。

(10)组合式低价评标法:组合式低价评标法是组合式低价标底法(也称系数抽取式低价中标法)中一种独特的评标方法。该方法以预先公布的成本预测价格为基础,在开标后随机抽取系数和权重计算出组合低价,将组合低价到其向上浮动到某一点的区间作为合理低价区间。最后,随机抽取报价属于合理低价区间的投标人,确定中标人。

扩展数据:

招投标制度是为合理分配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建立的管理制度。加强招投标制度建设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招投标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通过投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使市场主体在平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招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方式,其最大的优点是能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采购,众多投标人可以公平竞争,以最低或更低的价格获得最好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招标工程质量,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各行业投融资管理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

(2)通过投标提升企业竞争力。

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创新活力,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提高生产和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增强市场信誉和竞争力。

(3)通过招投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维护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市场交易的公平性、满意度和公信力,推进社会和企业的法治和信用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

(4)通过招标打击腐败。

有利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保证国有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防止其浪费和流失,构建社会监督制约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交易。在世界各国公共采购制度建设的初期,招投标制度由于其规范、公开的程序,往往能对打击腐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然而,随着腐败与反腐败博弈的深入,腐败活动将以更加隐蔽的形式存在,这对招投标制度的设计者提出了新的挑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招标,百度百科-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