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文字史料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教学和命题所用的文字史料一般来自文章节选。有些文字史料,原文有正反两方面或多层次的表述,如果摘抄时只选取一部分,就会导致片面概括。还有一些话,摘录单独呈现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失去原文的语境而与原意有所出入。两种情况都是断章取义。周明学先生和王俊伟先生在2007年全国卷[1]上有一篇关于陈寅恪的讨论文章。讨论的一个重点是对陈寅恪先生的“社会革命”的理解——对“养庶人抑士绅”问题的回答是否是陈先生的本意。抛开争论双方的对与错,这场争论恰恰说明,当一个文本片段离开语境,就会带来内涵的变化和读者理解的差异。为了避免断章取义,在从原文中提取词语时,要仔细揣摩上下文,明确划分段落和层次,反复考虑要引用的史料,弄清词语的确切含义,再进行提取,这样才能保证这一块既能相对独立地承载历史信息,又能保证这些信息不会偏离原意。
还有一些史料是从其他地方引用的。这时候就要谨慎使用,尽量找原文,避免误解。在徐继宽老师的文章《元代“一省”是指“有汉书之省”还是“有汉书之省”(《中学历史教学》2009年第3期)中,指出根据《元代高明传》中的一些文字设计的一道习题答案有误。因为摘录很少,所以无法准确判断这段话的意思。徐老师查阅元史,结合语境,可以清晰地解读其含义。这个例子也告诉我们,在引用史料的时候,首先要深思熟虑,求证,把握确切的意思,不要用那些没有把握的词语,以免误导学生。尤其是在使用课外辅导书的时候,更要谨慎(这类书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使用的材料都是互相抄袭的,同事都已经知道了)。
第二,忠实于原文
2008年广东卷第四题是一个极具创新性和争议性的题目。争议主要在于对材料的解读,但很少有人关注所引用的史料是否严谨。原问题的梗是这样的:
齐国管仲说:“凡急为国者,必先禁写末之巧。作文不巧禁,民无食,民无食,农为工。民耕即开荒,开荒即黍,黍富则国富,兵强则兵强,胜则广。”一位研究者据此得出结论,“中国集约化农业的出现与专制国家的农业政策密切相关”。这一判断:
其史料“凡急为国者,...胜利者是宽广的。”出自《管子·治国》,属于历史文献。为了使表述通顺,建议者在引文前加了几个字——“齐钟说”,但这个加字与原来严谨的史料产生了问题。原来《管子》其实不是管仲写的,虽然叫管仲。是战国秦汉人物作品集,不是一次性作品。西汉末年,由刘向整理,定为八十六篇。”[2](p1)在这八十六篇文章中,除了贾谊新书和司马迁《史记》中引用的牧民、山高、骑马之外,其余都是管仲的作品,历史学家对这一点早有定论。所以这段话出自《管子》是肯定的,但是否出自《管仲》则值得商榷。虽然管仲的话与否不影响后面的推论和考题,但这种不严谨的处理出现在高考试卷中,不仅容易传播错误信息,而且违背了课程标准的精神——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部分明确指出:“在使用这些考试形式时,要注意其科学性、有效性和多样性的统一。"
中国的历史传统一直非常重视文字的慎用,加减细微差别也能带来表意的巨大变化。所谓“一文永取,得失你知”“一句公道话”就是这个道理,“一句金字”的故事就是真实写照。《春秋》一词可褒可贬,《镜花缘》一词可鉴。历代史家都把严谨放在第一位,一丝不苟。今天,如果我们过于草率地引用或处理史料,可能会在不经意间改变我们的愿望,或者增添新的麻烦。这不仅关系到传递给学生的信息的真实性,也关系到我们对待历史的基本态度。所以无论命题还是教学,引用的史料都要绝对忠实于原文,不加一字,不改一字。对于需要添加文字帮助学生理解的,添加的部分要用括号标出;需要删节的词语要反复推敲,删节的部分要用省略号标注,不能改变原意。
第三,标准演示
目前,历史教学和命题使用的材料很多,不同的材料在证据史中有不同的作用。2007年高考广东卷第26题问公文、学者著作、世俗小说的史料价值。就史料记载而言,官方修史与学者典藏、实地记载与后来回忆、第三方记载与当事人陈述都有很大差异。比如对戊戌变法的研究,主要以戊戌变法后不久出现的梁启超的《戊戌政变》和康有为后来的说法,如《康南海年谱》,但由于作者是当事人,很难被视为信任史[3]。就史学而言,作者的主观性和时代的倾向性很容易导致其认识的偏差。比如文革时期的一些文史著作,如冯友兰的《论孔丘》和郭沫若的《李白杜甫》,虽然两位作者都是公认的学术泰斗,但由于政治性很强,不能算是严谨的学术著作。
正是由于史料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引用史料时,不仅要自己仔细辨认,而且在引用时要准确注明史料来源。虽然不像学术论文和参考文献的要求那么严格,但也要告诉学生这段话的作者是谁,出自哪篇文章或哪本书,什么时候发表或出版的,在什么背景下发表的。只有这样,只有暴露主观性和时代性,学生才能做出客观的判断。事实上,来源是史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也承载着历史信息。准确注明出处,不仅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这段史料的来源和作者,帮助学习者深入理解,还可以传递历史研究的科学严谨精神。可惜现在的中学历史教学圈对这一点重视不够,很多模拟试卷材料分析题中引用的材料都没有出处,或者只给出一个大概的出处。在课堂教学和课件制作中,引用的史料大多没有注明确切出处,个别老师的教学也因为所用史料的出处而招致其他老师的批评[4]。还有的老师把“传说”或“据称”当作史料,甚至根据需要“独立制作”史料,然后杜撰出处,严重背离了历史上求真、求实、实事求是的基本思想。这种现象如果不加以控制,就会使历史学科在喧嚣中迷失自我。在这里,笔者想说,无论是教学还是命题,注明材料的确切来源或出处,都是规范使用史料的重要体现。要以规范的格式呈现史料,实现史料教学和取材试题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