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的起源是什么?

当时中国股市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做的,有很多中国特色,比如股权分置,发行权证等等。然而,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中国股票市场正逐渐走向成熟。

相关信息如下(转):

第一阶段:中国股市的萌芽和初步探索阶段(1978-1991)。

随着1978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启,股份制改革开始在城市进行初步试点。1984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提出“允许职工投资入股,年底分红”,城市集体企业和国有小企业开始股份制改革。随后,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小国有企业也开始了这项改革。随着股份制试点的铺开,股票发行数量迅速增加,股票流通市场开始形成,股票交易日趋活跃。

1986 165438+10月14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纽交所主席约翰·瓦林时,赠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第一只公开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50元的上海乐飞音响公司股票,成为中国股市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1)股票发行开创“新时代”

1984—1986,北京、上海、广东、四川、辽宁等地的一些集体和国有中小企业开始进行股份制试点,成立股份公司,如广东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北京天桥百货、上海乐飞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北京天桥百货、上海乐飞音响、上海钟燕工业等公司也公开发行股票。

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肯定了此前股份制试点取得的成绩,允许试点继续进行,并提出了规范意见。此后,政府逐步加大对股份公司的规范化管理,股份公司开始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和运作,股票发行更加规范,真正的股票发行数量也有所增加。在上海和深圳,已经出现了股票的公开场外交易,在沈阳、武汉和成都,也出现了股票的公开或场外交易。一批专门从事股票发行、转让或交易的证券公司相继成立,为股票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市场基础。

1987 65438+10月,上海真空电子器件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为全国首家实行股份制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公司股票的发行拉开了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试点的序幕,股份制试点进一步扩大和深化。截至1990年底,全国共有4750家企业发行了各种形式的股票,共筹集资金42380亿元。其中,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54.38+0.739亿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4.62亿元。

2)股票交易由“暗”变“明”

1984 165438+10月18上海乐飞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后不久,上海等地的部分持有人开始自发转让股份,这就是股票的私下交易。在公开柜台交易之前,股票的私下交易在深圳和上海广泛存在。由于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缺乏市场化的价格,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股票私下交易存在很多投机和欺诈的成分。

为解决股票流通问题,1986年,上海试行股票开放式柜台交易。9月26日,1986,“乐飞音响”、“钟燕实业”两只股票率先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部柜台交易。为规范股票场外交易,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于6月5438+0987发布了《证券场外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股份转让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证券柜台进行,同时放开了股票交易价格。随后,上海的股票交易柜台和股票交易数量增加。到1990,上海共有16个股票交易柜台,40多个股票交易代理。

深圳的股票柜台交易开始于1988。4月7日,1988,深圳特区证券公司开始接受深发展的股票转让业务。1989批准三家信托投资公司设立证券部,从事代理发行和股票转让业务。到1990,深市共有10个股票交易柜台。

深沪证券交易所柜台的设立进一步发展了中国的股票流通市场。到1990,沪深两市有12只股票在柜台公开交易。但由于股票柜台交易制度设计上的缺陷,现阶段股票私下交易并未停止。对柜台交易设置涨停,导致柜台交易和私下交易的巨大差异,以及不同柜台之间的价格差异,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私下交易的盛行。

3)证券交易所和中介机构“从无到有”

20世纪80年代,证券市场在试点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90年代初,经济和金融领域的整顿为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了必要的环境。深沪证券交易所柜台系统设计上的缺陷和场外股票交易的普遍存在,要求尽快建立集中的证券交易市场。

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0月26日正式成立,1990,2月9日在上海开业,165438。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大陆开设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国内第二家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也于7月3日正式开市,1991。

随着一二级市场的初步形成,证券经营机构的雏形开始出现。1987年9月,全国首家专业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1988年,为适应国债转让全国推广,人民银行拨款在各省设立了33家证券公司,同时金融系统也设立了多家证券公司。

这一阶段是我国股份制改革的初级阶段,通过探索建立了各种基础制度,整个市场规模较小。股票市场的发行和交易缺乏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和统一的监管。同时,对资本市场发展的理解也存在一些差异。

第二阶段:全国股票市场的形成和初步发展阶段(1992-1999)。

邓小平同志在1992南方视察时指出:“这些东西好不好,危险不危险,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是要坚决试。看对了,做一两年,对了,放手;错了,纠正一下,关了就好。关,可以快关,可以慢关,可以留一点尾巴。你害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没关系,也不会犯大错误。”邓小平同志南方视察讲话后,我国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股份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更多的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开始在资本市场发行股票。从65438到0993,股票发行试点正式从沪深扩大到全国,打开了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1)第一次全国性的股市热潮开始出现。

由于缺乏完善的供求机制和市场监控机制,我国股票市场价格呈现大幅波动的特点,投机性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5月1992,股价全面放开,实行自由竞价。短短三天,上证指数从617涨到1429。随后,由于新股上市,上证综指从1429点跌至387点。波动幅度前所未有。

“过山车”行情让很多人看到了一夜暴富的可能,于是第一次全国性的股市热潮开始出现。当时,一部名为《股票疯狂》的电影正在全国上映。著名女演员潘虹饰演一名女指挥家,为了一夜暴富的梦想抛弃丈夫和儿子,义无反顾地投身股市,最终上演了一场悲喜交加的闹剧。电影很精彩,但反映了当时社会对股市的盲目崇拜。

2)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1992深圳“8.10”股票发行事件将全民疯狂推向了顶峰,让社会充分看到了一个没有监管、没有对经济进行正确引导的股市的破坏力,也促使政府下决心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股市监管体系。

199210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开始逐步纳入国家统一监管框架,区域试点推向全国,全国市场开始发展。1998年4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撤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体系。

中国证监会成立后,推动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众股份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禁止证券欺诈暂行办法》、《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通知》等一系列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建设。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初步形成,资本市场发展走上规范化轨道,为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

3)进一步加深对股市的理解。

1999 5月19日,上证综指从1057开始,掀起了长达两年的牛市,让这一天成为许多股市投资者难忘的记忆,被誉为“5.19行情”。与此同时,当时《人民日报》一篇题为《坚定信心,规范发展》的社论同样令人难忘。文章将5月19以来的上涨定义为“复苏行情”。

投资者从这次股市上涨中政策的变化,欣赏政府对股市认识的变化。1996结尾,人民日报把当时的股市上涨定义为过度投机,现在却对股市上涨抱有殷切期望。这种变化是当时中国经济形势和国际证券市场走势的必然结果。在“5.19”行情中,许多讨论股指上涨与消费关系的文章见诸报端,加深了对股市功能的认识。它不仅是筹集资金的工具,而且股指的上涨可以带来财富效应,刺激消费增长,有助于改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股票市场的地位已经提升到改革和发展的全局层面。

总的来说,在这一阶段的前期,中国投资者尚未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市场规模较小,投机行为一度盛行。那么监管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规范市场,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深化股市的经济晴雨表功能。

第三阶段:股票市场的规范和发展阶段(2000年至今)

在经历了最初的无知和浮躁之后,中国股市终于迎来了一个相对规范和成熟的时期。1999《证券法》的实施,2006年《证券法》和《公司法》的修订,使中国资本市场的法制化迈出了重要一步。2004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表明了政府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决心,以及以股权分置改革为代表的一系列基础。

1)法制的规范与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1999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的法律,从而确认了资本市场的法律地位。5438年6月+2005年10月,全国人大修改了《公司法》和《证券法》,并于5438年6月+2006年10月生效。配合“两法”修改,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各部委对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了梳理和调整,基本形成了与“两法”配套的规章制度体系。

“两法”的修订和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理顺了资本市场的法律关系,对促进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具有深远意义。

2)股权分置改革改变了股票市场。

1992年5月,股份公司规范意见和13配套文件出台,明确规定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四种股权形式并存。上市公司的股份有两种: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由于持股成本的巨大差异,两类股东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公平。股权分置主要源于前期对股份制和资本市场功能定位的不同认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国有资本运营理念尚未完全确立。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缺陷,股权分置在许多方面制约了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改革。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同年9月,证监会正式颁布实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全面股改进入操作阶段。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本质上是实现机制的转换,即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的制度性差异。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解决了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的利益分割和价格分割问题,实现了证券市场真实的供求关系和定价机制,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截至2007年底,沪深两市共有1298家上市公司完成或进入股改程序,占待改公司的98%。没有进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只有33家,股权分置改革两年基本完成。

3)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净化”中介市场环境。

2003年底至2004年上半年,南方、闽发、德龙等证券公司长期积累的问题充分暴露,风险集中爆发,整个行业的生存和发展遇到严峻挑战。整改之初,证券公司全行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640亿元,违规资产管理6543.8+0853亿元,券商客户债券被挪用6543.8+034亿元,股东占款6543.8+095亿元;超比例持股99股,表外操作6543.8+0.05亿元。2004年,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创新型和规范型证券公司评价标准,处置了31家高风险证券公司,支持优质公司在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前提下拓展业务空间。

2007年8月,证券公司综合管理完成,证券交易实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改革国债回购、资产管理、自营等基本业务制度,建立证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和基本信息公示制度,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证券公司高管和股东的监管,规范高管和股东行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成立。证券公司经营监管体系的完善是保持中国股票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石。

此外,中国股市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改革发行制度等。经过这些改革,投资者信心得到恢复,资本市场出现转折,沪深股指屡创新高。截至2007年底,沪深两市共有1,550家上市公司,总市值32.71万亿,相当于GDP的1.40%,在全球资本市场排名第三,在新兴市场排名第一。2007年IPO融资4595.79亿元,全球第一。日均交易量6543.8+0903亿,是全球最活跃的市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