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的发展历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自1954年8月经广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以来,组织的演变过程大致可分为七个阶段:广西省水利厅(1954年8月~ 1958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厅(1958年6月~ 1968年6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厅革命领导小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服务站领导小组阶段(1968 65438+2月~ 19765438+4月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局阶段(19765438+4月0日~ 65438+7月0980)。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局(7月1980 ~ 6月65438+2月098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厅(2月1984 ~ 4月1998)、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4月1998至今)。

50年来,广西水利事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60多万项水利水电工程形成了防洪排涝、灌溉排水、城乡供水、水力发电、水土保持、水面养殖、航运、旅游等多功能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西水利工作面临着新的更高要求,广西水利任重道远。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05〕29号),明确提出新时期广西水利改革发展的“三五六”工作思路:构建保障经济社会安全的防洪减灾体系、保障经济社会不同需求的供水体系、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体系;打造城乡供水业、农村水电业、水利旅游业、水利特色种养业、水利建设和技术服务业等“五大产业”,推进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水利工程水价改革、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等“六项改革”。广西水利厅将认真组织实施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工作思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富裕、文化、生态、平安广西,实现富民兴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