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司令的职位是什么?
指挥官一般出现在野战军,军级干部很少跳槽。国务院、中央军委现行《军队转业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师级以上首长一般不安排转业。
军级干部一般服役满一定年限后退休(原老干部退休)。或者因为部队调整或整编等因素,大部分在部队内部(包括总部和技术研究单位或院校)进行调整。因为这样的干部级别高,资历浅,不适合直接到地方工作。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地方上的副省级干部,或者市一级(至少是地级市或者省会)人大或者CPPCC的主要领导职务。
例如,在历史上,军级干部被转移到地方系统安置:
1.冯岩,原39军军长,2002年6月任辽宁省副省长。
2.张兆福,原北海舰队航空兵部队司令员,少将军衔,转业后任山东省副省长;
3.郭燕燕,原海军副参谋长,2005年8月任国防科工委纪检组组长;
4.少将陈培中,原云南省军区政委,转业后任云南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5.王培生,原武警工程学院政委,2004年6月5日至10月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6.岳宣义,济南军区政治部原副主任,19912起任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
7.现任中央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杨吉平,曾任军区空军司令部作战处处长. 1992 10,林业部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8.原国防科工委政委、少将,后任国家体委主任、体育总局局长、中共中央关工委副书记的吴绍祖;
9.空军少将严志泽,满军衔,197至12任空军雷达学院政委。2002年9月任中国民用航空局纪委书记(副部长级);
10,原济南军区副司令员刘伦贤,2000年2月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1.李原军事医学科学院副院长、纪委书记,65438-0998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12,原卫生部部长张,原总后勤部卫生部部长,军衔。
法律依据: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二十五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用好空缺的领导职务,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务,或先进后出、定岗定编,安排好师、团级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和岗位。
党和国家机关按照15%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数增加行政编制,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团级军队转业干部。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考虑师、团级军队转业干部的安排和领导班子的建立,有计划地选调师、团级军队转业干部,安排到市(地)、县(市)领导班子或者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机构和领导班子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