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尘埃呢?
结局很悲伤(我怀疑作者故意写成悲剧),但从一开始就一直是很压抑的基调(可能是因为主角一直在逃避)。但从进入呢喃森林开始,书中要描述的人物和情节就慢慢展开了。书中对每个人物的描写都相当到位:立志创造一个时代的塞德罗斯,永远比傻子聪明的博鲁甘,为自己的信仰而活的维蒂娜和因哈姆,等等。我喜欢为了儿子不顾一切和兽人战斗的桑德斯(虽然他是个打酱油的)。如果你是刚开始看小说,不建议你看这本书,因为太经典了,会把你的档次提得很高,以后你会发现几乎找不到了。如果你想看各种各样的YY,最后男主角和一堆女主角幸福地生活,我建议你马上忘掉这本书。嗯,我只能说这么多了。最后,我真诚地向你推荐这本书。我甚至认为它是唯一可以和亵渎相提并论的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