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官僚机构有什么特点?它是如何工作的?
秦始皇创立的中央官僚体制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行政体系。“三公九臣”分工严格,各司其职,但都要围绕皇权这个中心来设置和运作。最高官职如“三公”,相互制约,谁也不能独揽大权。最终军政大权完全由皇帝掌控,确保专制皇权不会受到排挤。二是充分体现了“家是天下”的特点。“九卿”时期,封场、完颜政、郎中令、江左少府等官职都是为皇室设计的,为皇帝的私生活服务。国家和家庭的统治是封建时代的统治特征。
郡是秦朝中央政府管辖的最高行政单位,县级行政机关由郡长主持。县下有县,县级行政机构由县长主持(不足一万户的县知事称为县长),县官由中央任免。
秦始皇创造的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组织非常有条理,其特点是选拔官员不分身份,实行俸禄制,官职不世袭,主要官员由皇帝任免和派遣。这种官僚制度的建立,确立了当时世界上最发达的封建专制中央集权。这不仅保证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统治,也有利于大一统局面的发展和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