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历史上最强的球员是谁?

别瞎说当年的“纽约黑帮”。有一个控卫安东尼·梅森(火箭队范甘迪时代的助理教练),被誉为“纽约黑仔之王”。马龙看到自己的尸体更难受了。他的手臂像铁棍。一个控球后卫得到了一个中锋的重量,场均将近65,438+00个篮板。以下是他的个人介绍。多年以后,生活在90年代麦迪逊花园的老鼠会告诉你。这当然是夸张的说法,因为虽然尼克斯每个人都有一张杀人犯的脸,但面对两万人的杀戮,他们总要考虑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智商。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用其他方式让对手活下来,求死。这个竞技场是这样的:如果你盯着一个人的脸看太久,或者一个人手痒敢灌篮,下一轮很可能被人用五指扇耳光,而观众——在一个大导演的带领下——高兴得就像在看一部杀人电影。

安东尼·梅森1991去纽约的时候,那里就是这样的场景。帕特·莱利在西海岸把湖人带入NBA历史上最多彩的球队后,心理扭曲,在东海岸创造了另一种风格,就像一个怪物科学家的左右搏杀。他的手下全是尤因、奥卡利、查尔斯·史密斯这样的怪物。这些人和你在纽约街角玩的时候在黑暗中盯着你看的坏人很像,要上来给你一巴掌然后付钱。安东尼·梅森符合纽约人扭曲的审美——麦迪逊谢绝了当时的艺术家、行吟诗人、思想家,只邀请了不得不关在笼子里的野生动物。梅森的手臂像铁条一样泥泞,他的身体是如此强壮,以至于每天背着降落伞练习跑步的卡尔·马龙都感叹,得分后卫高度的人却获得了中锋的重量。他在田纳西大学待了四年——像他这样的硬汉当然会在大学待四年,因为没有NBA球队要他。当然,他比罗德曼幸运——罗勋爵大学毕业后无球可打,去看机场——1988年,第三轮被选中,去了新泽西。

所谓瞎猜,就是他在篮网打了不到两个小时,第二年去了丹佛,一个赛季打了21分钟。说他是吉祥物有点便宜,因为吉祥物跳舞的时间比他长得多。于是他去了纽约,无所畏惧,他已经做好了“如果你不要我,我就去水泥厂”的打算。

所谓淮南为橘,淮北为枳,就是这个道理。虽然不如橘子好吃,但做黄瓜总是绰绰有余的。尤因耳在更衣室里告诉他那些杀人越货的把戏,梅森没有皱眉。穿着纽约球衣,你要去球场上面对面。纽约人民不禁竖起大拇指:“真是个英雄。”抢篮板,补犯规,推抢黑手,有人拘留尤因(这种情况很少见)立马上去瞪人。这就是他。有人问,不是有个著名的老混蛋查尔斯·奥卡利在做这个工作吗?答:奥卡利做的是肮脏的把戏,梅森做的是公开的战斗。如果一个男生不是每晚都对你微笑,而是像肌肉蟑螂一样在你面前飞来飞去,自我感觉良好,你也会觉得他很讨厌。

当然,他不会只这样做。

在一个联防还没有那么时髦的时代——多说一句,允许联防是一件相当扯淡和没有男子气概的活动——个人防御能力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就像单挑不能称兄道弟一样,与对手对位是一个男人立足于世界的根本。梅森和罗德曼一样,属于身材矮小但认真防守的怪兽。虽然没有条件让尤因、莫宁、罗宾逊屈尊用盖帽吓唬切削者,但他们单挑死磕的时候从不含糊,有一种即使我是小牛也要向狮子露出犄角的强烈勇气。1994总决赛,大梦与尤因血战,莱利一声令下,梅森像疯狗一样直奔史上最优雅的中锋,让大梦头疼不已。这不外乎是他每天晚上必须做的功课:研究联盟4号位和5号位的家伙,然后让他们一个个身心痛苦,夜不能寐。

于是他在纽约立足,度过了25岁到29岁的黄金时代。29岁时,他为纽约打了82场比赛,每次赢得联盟42分钟。他是一台永动机,他可以为汽油做广告。但纽约的缺点是追求名利,强调信息重于现实,喜新厌旧。

1996夏奈换期间,乔丹签下3000万年薪,鲨鱼西行洛杉矶,莫宁定居佛罗里达。纽约人对现状不满意,想借此大做文章。签下阿伦休斯顿和克里斯·柴尔斯显然是不够的,他把目光投向了拉里约翰逊。1991-92赛季最佳新秀,梦想二队成员,堪比巴克利的低位进攻能力,拳击手般的肌肉,东部全明星首发。像金币一样的光闪过纽约人的眼睛。在梅森29岁的夏天,小鸟从尼克斯逃出来,被扔给了夏洛特。

把一个30岁的蓝领工人扔进一个偏僻无人的队伍,就像希腊诸神对考验人类、磨练意志品质的热情。这种体验真的落在人身上,真的不是很开心。除了莱斯,黄蜂勉强算个人物。其他的无非是迪瓦茨,老射手库里,32岁的160 cm控卫博格斯。有一位前全明星球员,汤姆·钱伯斯,在37岁时退役。这样的一群人,梅森看着却一点也不担心。三轮玩家有这样一个优势:世上所有的苦都忍受过。毕竟这是NBA球队,不是水泥厂。

正因为夏洛特的破墙需要到处补洞,梅森才有机会展示她所学到的东西。为人父为人母,能做多少就做多少。防守端抢到联盟第四篮板,防守对方王牌,吼队友,进攻端居然开始像打肉丸一样打中距离跳投。最棒的是,黄蜂缺乏组织者,这让梅森发现了自己的优势。

组织罢工者的事情自古就有。哈夫利切克和拉里·伯德都是这方面的大师。他们可以在外围自由游走,微微送出精彩的传球,造福队友。低位单打之王,和卡尔马龙一样,也像个篮筐。但是梅森没有致命的攻击技能,也没有能力打背身单打,但是在30岁的时候,他发展出了自己作为组织者的形象,就像一棵老树长花,一棵仙人掌在石头里跳跃。他经常会把那种下蹲移动到弧顶持球,用跳投吓唬对方防守队员,然后要么直扑篮筐,要么用比目鱼的眼神寻找双翼切刀。及格线简单,失误少。有一颗指挥家的心生长在注定要干粗活的强壮身体里。真的是瞎配。但梅森乐在其中,非常努力,每场比赛休息不到五分钟。夏洛特黄蜂失去了莫宁和拉里·约翰逊,但他们取得了全队最高的54胜。好像是全明星赛MVP格伦-赖斯得了联盟第三。但莱斯自己应该明白,当球队有了一台全能的永动机,每天防守,抢篮板,犯规,助攻,恐吓对手,鼓励队友,偶尔砍几个三双,他除了跳投就真的没别的事可做了。

今年这么热闹,当然离不开拳脚。据说,自从梅森离开纽约后,他就独自一人,没有你的铁拳兄弟为他服务。总有人拳脚相加,希望用实际行动告诉他“就像对待你这种脱离了秩序的兄弟一样含糊。”然而,梅森并不害怕。他在曹操心里,在汉朝,有纽约的音乐。纽约在哪里?米勒1994单节出手轰下麦迪逊25分后,尼克斯回顾,第一句话就是“我们应该给他一个凶狠的犯规”。1997,卡尔马龙将获得MVP。他在和黄蜂队打球的时候忘乎所以,忘记了身后有一只大虫子在看着。马龙刚找到机会上篮,梅森斜刺,横臂推了NBA最帅的男人一把。马龙大怒,野蛮发作。看到梅森周围都是老弱病残,他在梅森的背上打了一拳。两人挤在一起,在球场上滚向观众席,打得势均力敌。裁判打开,每人打了50板。奇妙的是,虽然滚地时看起来有点泥泞,但两人在场上都发挥出色,梅森还刷出了三双。从此,彼此欣赏,所谓“不打不相识”,成了好朋友。

就这样,梅森用不屈不挠的精神支持了黄蜂队。这期间也有像安托万·沃克这样的人模仿他的数学做组织前锋,也无非是画虎不画狗。三年后,夏洛特34岁去了热火,依然是场均41分钟。身高201 cm,一辈子都是圈内人。也就是说,在黄蜂有心情或者时间所迫的那些年,他们会投几个三分球去打球。剩下的时间,他总是在内线盯梢——所以他能在NBA打到36岁是个奇迹。在雄鹿结束职业生涯的那一年,他场均还能打33分钟。

就像纽约黑帮——指的是脱衣舞女尤因——他在场外也不是很无辜。1998年,他和表妹意外挑起桃色事件,勾搭上一对年龄分别为14和15的姐妹。与盐湖城的1993先锋性爱派对不同,梅森这次没有被直接逮捕。他的律师也是个傻逼。首先,他声称兄弟俩是柳下惠,他不关心女人。我自己大概也觉得不对,又补充了一句,虽然有外遇,但不是强奸。《纽约邮报》终于有了报复梅森的机会——拉里·约翰逊在尼克斯的表现就像梦游一样——并迅速拟定了年度标题:“梅森上场了,但没有得分”。当有很多场外活动时,梅森的母亲非常担心,她偶尔会在媒体上倾诉对儿子的不满。也许这就是梅森年轻时退役的原因——毕竟一个人一个赛季可以打70场33分钟的比赛,所以他还远没有退役。

如今,除了他作为篮板怪兽、凶狠的防守者和组织前锋的名声,他最有趣的记忆是他的罚球。每次罚球,这个人都会双手持球,然后松开右手指向篮筐,左手送出。这一套就像宗教仪式一样复杂,总让急于反弹的对手对节奏把握不准。火箭队的查克·海耶斯有一点魅力,但当谈到现场的视觉效果时,它远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