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的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为龟地。秦朝在龟地上设置龟郡,包括遵义、绥阳、桐梓三县。初唐时,它被命名为建安县,贡水县和罗蒙县。唐贞观十六年(642年),罗蒙县改为遵义县,遵义县名由此开始。

元朝二十八年(1291年),设在亳州总督府,隶属亳州军民绥靖部。明洪武五年(1372)改为播总督官司。属亳州宣威部。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总督官司改为遵义县,隶属四川遵义军民政府。清雍正六年(1728),随遵义府调至贵州。

民国元年(1912),遵义县并入遵义府,撤至县。1950属于遵义地区,同年遵义市县分离。遵义市合并1951。1952从遵义市分出。1958年撤县并市遵义市。1961 8月16日,遵义县被恢复。

2065438+2006年3月,国务院同意撤销遵义县,设立遵义市播州区,以遵义县行政区域(不含山盆镇、芝麻镇、沙湾镇、石矛镇、宋林镇、新洲镇、夏紫镇、三都镇、永乐镇、喇叭镇)为播州区行政区域,播州区人民政府驻南白镇。遵义县山盆镇、芝麻镇、沙湾镇、石矛镇、宋林镇划归遵义市汇川区管辖。遵义县新洲镇、虾子镇、三都镇、永乐镇、牛角镇,遵义市汇川区北京路街道,隶属遵义市红花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