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妃茅台酒商标“天妃”的由来是什么?

1958年,经轻工业部批准,借用在西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敦煌形象,将茅台酒的出口商标改为“天妃”牌。图案是天上飞来的两个仙女一起捧着一个金杯,所有的字都用繁体字书写,中英文对照,寓意茅台酒是外交友谊的使者。

天妃茅台酒是酱香型中国大曲的鼻祖,历史悠久。产地出土的文物有相当一部分是商周时期的酒器,说明当时就有酒了。

2000多年前汉武帝时期,茅台就能在当地酿酒,历史上称为葫芦酱。明末清初,大曲糖化、发酵、蒸馏技术日趋成熟。数百年来,天妃茅台酒的酿造工艺在继承和发展中不断完善,至今仍在充分延续。

扩展数据:

天妃茅台酒因产于黔北赤水河畔的茅台镇而得名。天妃茅台酒的品质与其产地密切相关,这是天妃茅台酒无法克隆的主要原因,也是天妃茅台酒区别于国内其他白酒的关键之一。

天妃茅台酒生产中使用的高粱是糯高粱,当地俗称红缨高粱。天妃茅台酒的生产工艺包括高温制曲、高温堆积发酵和高温蒸馏。

天妃茅台大曲的发酵温度高达63℃,比其他任何名酒高出10-15℃。在大曲的整个发酵过程中,可以优化环境微生物的种类,最终形成耐高温、产香的微生物体系。在大曲制作过程中,先达到优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