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3世纪,阿勒曼尼(日耳曼人)向瑞士东部和北部迁移,勃艮第人向西部迁移,建立了第一个勃艮第王朝。公元11世纪由神圣罗马帝国统治。1648年摆脱神圣罗马帝国的统治,宣布独立,奉行中立政策。1798年,拿破仑一世侵吞瑞士,改“海尔维共和国”。1803年,瑞士恢复联邦。瑞士的独特之角1815年,维也纳会议确认瑞士为永久中立国。1848年,瑞士制定新宪法,成立联邦委员会,从而成为统一的联邦国家。瑞士在两次世界大战中都保持中立。瑞士自1948年以来一直是联合国的观察员。在2002年3月举行的全民公决中,54.6%的瑞士选民和瑞士23个州中的12个州支持瑞士加入联合国。2002年9月10日,第57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决议,正式接纳瑞士联邦为联合国新会员国。政治:瑞士是一个联邦国家,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宪法。联邦委员会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联邦议会由国民议会和联邦议会组成,二者具有同等权力,是联邦的立法机构。只有两院达成一致,法律或决议才能生效。国民议会由普选产生的200名成员组成,任期四年。联邦议院有46名议员,23个州各选举两名议员。每个州作为一个选区,选民直接选举本州的联邦议院议员。联邦委员会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联邦委员会主席是瑞士联邦主席,他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任期一年,不得连任。根据宪法,瑞士以“全民公决”(即全民公决)和“公民倡议”的形式实行直接民主。任何修改宪法、签署期限超过15年的国际条约或加入重要的国际组织,都必须经过全民公决,由各州批准后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