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有没有实行过私有制?
中国的土地私有制始于春秋时期。
土地私有制?土地归个人所有和支配的土地分配方式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和私有制的出现而逐渐形成的。
春秋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逐渐开垦了大量的开荒田。一些奴隶主竭力驱赶奴隶从事屯田开垦,使得耕地面积急剧增加,私有田地大量出现。“公地”不能买卖,私地才是真正的私有财产。“公地”是对“公地”缴纳一定的税,而私有土地一开始就不用交税。与此同时,贵族们也试图在公共领域确立他们的私权。过去,公有土地属于代表奴隶主国家的纣王,纣王有权处置所谓“天下”之下的所有土地。他对各国总督、大臣、博士所封土地的干预是理所当然的。随着历史的发展,上述情况开始发生变化。西周末年,奴隶主和贵族已经在反抗周王对他们土地和人民的掠夺。春秋时期,一般奴隶主贵族与一些国家的君主争夺公有土地的斗争更加激烈。很多王公大臣大夫实际上逐渐把公地变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连周天子都不能随意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