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建制的演变

在兰溪发现了许多旧石器时代的遗址和石器,表明早在七千年前就有祖先在兰溪生活。

从夏至日到周,兰溪一直在全国各地,春秋时属越国,战国时属楚国。秦实行郡县制,兰溪隶属会稽县吴尚郡,这是西汉的原因。

东汉三年(192),巫山县位于常山县西南,兰溪属常山县。

三国吴在此设三河洼。武保定元年(266年),在常山设东阳郡,兰溪属东阳郡常山郡。

黄凯十八年(598),常山改金华县,兰溪属金华县。

唐咸亨五年(公元674年)设兰溪郡,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升为兰溪府。

大历十三年(778),升为紧县。

宋熙宁六年(1073),升为王献郡。

元贞元年(1295)升为属州(不设县的州),仍属梧州。

明洪武三年(1370),恢复为县,属金华府。明确原因。

民国元年(1912),兰溪定为一等郡。

民国3年(1914)废府设金华路,辖金、曲、燕三府,19郡,道阴设兰溪。5年(1916)迁至渠县。

民国二十二年(1933),九月设立兰溪实验县。

民国二十三年(1934)八月,兰溪地区行政督察署成立,辖金华府8县,建德、桐庐、分水8县***11。

民国26年(1937),实验县恢复为普通县,兰溪区改称第四区,驻地迁至金华。

1949兰溪解放,人民政权建立。

1949年6月,165438+10月,划市为兰溪市(县级,浙江唯一),次年撤市并县,兰琪改为兰溪。

1985 5月15国务院批准撤销兰溪县,建兰溪市(县级),是浙江省第一个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