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填写报名申请表。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审核,提供完整资料,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向当事人发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通知书》,并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在期限内,可以为下列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1)婚育信息经核实完整准确;(二)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者居住登记1年以上,有稳定职业和住所;(3)已采取消毒措施。

加工材料:1。申请人持近期一寸照片两张、户口本、身份证。2、已婚的应持有《结婚证》,已生育的有《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检查妊娠证明。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并携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1次签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暂停居住证使用功能;办结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居住期限从办结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